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越阳湖周边17.5MW光伏搬迁改造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招标公告 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越阳湖周边17.5MW光伏搬迁改造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招标公告「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越阳湖周边17.5MW光伏搬迁改造工程资格后审公告」;预算金额为 26000000;投标截止为 2026-07-27 09:00。

所属地区 南通市启东市
交易类别 工程建设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26000000
招标人/采购人 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 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大唐电厂
资质等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官方原文 https://www.ggzy.gov.cn/information/deal/html/a/320000/0101/20260714/...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越阳湖周边17.5MW光伏搬迁改造工程资格后审公告」的投标截止为 2026-07-27 09:0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26000000。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理机构为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评标方式分析

基于公告原文 LLM 提取
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客观度评分
100 / 100
分类
价格主导
客观度高,人为干预空间小
含专家主观评分:
原文摘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5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7-27 09:00
开标时间
2026-07-27 09:0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元)
26000000
资质要求
资质等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业绩要求
企业近五年来(从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企业承担过光伏发电项目安装工程
项目负责人要求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是否接受联合体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联系人
蔡先生
招标人电话
051****9691
招标人地址
启东市吕四港镇西港池通江大道99号
代理机构
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韩女士
代理机构电话
189****1665
基础信息 5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越阳湖周边17.5MW光伏搬迁改造工程
标段名称
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越阳湖周边17.5MW光伏搬迁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项目地点
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大唐电厂
技术与质量 2 项 · 点击展开
工期
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质量标准
合格工程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公告原文

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越阳湖周边17.5MW光伏搬迁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越阳湖周边17.5MW光伏搬迁改造工程(项目名称)

启东市数据局启数据投【2026】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ü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越阳湖周边17.5MW光伏搬迁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越阳湖周边17.5MW光伏搬迁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大唐电厂

2.3建设内容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越阳湖周边约17.5MW光伏组件、支架及35KV升压箱变等搬迁改造,搬迁前经双方现场确认记录现状光伏组件、汇流箱、箱逆一体机、光伏支架等的完好率和运行状况,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5工程规模详见建设内容。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估算投资约2600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越阳湖周边约17.5MW光伏组件、支架及35KV升压箱变等搬迁改造,搬迁前经双方现场确认记录现状光伏组件、汇流箱、箱逆一体机、光伏支架等的完好率和运行状况,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ü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   

2.9 工期: 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ü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重要提醒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要求,2025年7月1日起通过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系统为持证企业自动换发电子证照,请各投标人及时通过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系统自行下载。2025年7月1日之前取得承装、承修、承试三级资质的单位应及时按照(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文件要求换领新证。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ü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近五年来(从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企业承担过光伏发电项目安装工程。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并网验收意见书或相关主管部门盖章的并网验收证明材料等),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注:①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至少建设单位(或供电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盖章。

②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③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则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ü3.4.2自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ü3.4.3自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ü3.4.4               日以来(近3个月内)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ü3.4.5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5 本工程□接受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

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07  14 日至2026 07  27  09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07  27  09  00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 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讨薪事件的123家企业予以全省范围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63家企业予以全省批评提醒;对31名人员予以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32名从业人员予以全省批评提醒(名单详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 ”)。限制市场准入的企业和人员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限制市场准入的企业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不含换证)、分立、重组,不得参与省内各类评优评奖,除已发布中标公告或已签订合同的项目外,不得承揽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启东市吕四港镇西港池通江大道99号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华石路金双喜大厦5楼501室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人: 韩女士                                      

电话: 051****9691                       电话:189****1665                                    

10.2相关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51****2336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6年 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