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越阳湖周边17.5MW光伏搬迁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等资格后审公告

招标公告 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越阳湖周边17.5MW光伏搬迁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等资格后审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招标公告「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越阳湖周边17.5MW光伏搬迁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等资格后审公告」;预算金额为 26000000;投标截止为 2026-07-27 09:00。

所属地区 南通市启东市
交易类别 工程建设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26000000
招标人/采购人 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 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
资质等级 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官方原文 https://www.ggzy.gov.cn/information/deal/html/a/320000/0101/20260714/...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越阳湖周边17.5MW光伏搬迁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等资格后审公告」的投标截止为 2026-07-27 09:0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26000000。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理机构为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评标方式分析

基于公告原文 LLM 提取
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客观度评分
100 / 100
分类
价格主导
客观度高,人为干预空间小
含专家主观评分:
原文摘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7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7-27 09:00
开标时间
2026-07-27 09:0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元)
26000000
最高限价(元)
493200
资质要求
资质等级
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信用等级要求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业绩要求
/(无类似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以证书上注册专业为准),人员数量为一名;且在启东范围内最多有两个在监工程(不含本项目),在启东市外不允许有在监工程
是否接受联合体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联系人
刘琪
招标人电话
051****9691
招标人地址
启东市通江大道99号
代理机构
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施春香
代理机构电话
051****1266
基础信息 6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越阳湖周边17.5MW光伏搬迁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L3206810359000033001
标段名称
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越阳湖周边17.5MW光伏搬迁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出资比例100%)
项目地点
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
技术与质量 1 项 · 点击展开
工期
90日历天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公告原文

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越阳湖周边17.5MW光伏搬迁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招标公告

  L3206810359000033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越阳湖周边17.5MW光伏搬迁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越阳湖周边17.5MW光伏搬迁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

2.2 建设地点: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

2.3 工程类型: 电力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估算投资约2600万元,监理合同估算价约49.32万元。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49.32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施工图所示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越阳湖周边17.5MW光伏搬迁改造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及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监理委托合同为准)。施工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内容为:

1)施工阶段工程监理工作:

①工程质量控制;

②工程进度控制;

③工程投资控制;

④施工安全控制;

⑤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

⑥完成项目质监、安监报监工作。

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

①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

②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月完成工程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偏差的,应提出调整建议,并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③根据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测算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引起施工合同的调整价,向建设单位提出优化设计的建议及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④根据工程设计变更方案,测算设计变更引起施工合同的调整价,向建设单位提出优化设计的建议;

⑤测算现场签证引起施工合同的调整价,向建设单位提出有关施工现场签证的合理化建议;

⑥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对主要材料及设备进行市场询价;

⑦参与工程造价控制有关的工作会议、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

⑧提供涉及委托咨询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⑨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初审,并协助建设单位配合政府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

2.7 监理服务期:90日历天,具体对应相应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以证书上注册专业为准),人员数量为一名;

拟派全过程造价控制负责人资格: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数量为一名;

拟派项目咨询经理的要求:具有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省、部级(含央企)人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数量为一名;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本工程要求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启东范围内最多有两个在监工程(不含本项目),在启东市外不允许有在监工程。若有隐瞒经核实,作废标处理,并记不良记录一次。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  

3.4.2其他: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近两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7 14日至 2026 7   27 09 0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7    27  09 00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8.2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8.3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讨薪事件的123家企业予以全省范围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63家企业予以全省批评提醒;对31名人员予以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32名从业人员予以全省批评提醒(名单详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_“信息公开”_“信息公开目录”-“通知公告”-“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 ”)。限制市场准入的企业和人员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限制市场准入的企业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不含换证)、分立、重组,不得参与省内各类评优评奖,除已发布中标公告或已签订合同的项目外,不得承揽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启东市通江大道9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江海中路544号鑫磊大厦六楼

联系人:    刘琪                            联系人:    施春香                  

电话:    051****9691                     电话:     051****1266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             

邮编:       226200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226200                

电子邮箱: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51****2336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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