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安市墩头镇吉庆初级中学综合楼新建工程吉庆初级中学综合楼施等资格后审公告

招标公告 [新]海安市墩头镇吉庆初级中学综合楼新建工程吉庆初级中学综合楼施等资格后审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海安市墩头镇吉庆初级中学发布招标公告「[新]海安市墩头镇吉庆初级中学综合楼新建工程吉庆初级中学综合楼施等资格后审公告」;预算金额为 8500000;投标截止为 2021-02-08 09:00。

所属地区 南通市海安市
交易类别 工程建设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报名截止
预算金额 8500000
投标保证金 150000
招标人/采购人 海安市墩头镇吉庆初级中学
代理机构 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海安市墩头镇长垎村三组
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官方原文 /jyxx/003001/003001001//9b3cf426-9f76-47c2-a653-4db8b2ff5604.html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新]海安市墩头镇吉庆初级中学综合楼新建工程吉庆初级中学综合楼施等资格后审公告」的投标截止为 2021-02-08 09:0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8500000。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海安市墩头镇吉庆初级中学,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评标方式分析

基于公告原文 LLM 提取
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客观度评分
100 / 100
分类
价格主导
客观度高,人为干预空间小
含专家主观评分:
原文摘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31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1-02-08 09: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1-02-08 09:0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元)
8500000
投标保证金(元)
150000
资质要求
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信用等级要求
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不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年龄至投标时间截止不得超过60周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不得为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是否接受联合体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海安市墩头镇吉庆初级中学
招标人联系人
杨绘
招标人电话
138****0907
招标人地址
海安市墩头镇长垎村三组
代理机构
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谭勇
代理机构电话
051****9573
基础信息 7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海安市墩头镇吉庆初级中学综合楼新建工程
项目编号
A3206210336000087
标段编号
A3206210336000087001002
标段名称
吉庆初级中学综合楼施工总承包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财政
项目地点
海安市墩头镇长垎村三组
技术与质量 4 项 · 点击展开
工期
26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计划开工日期
2021-02-25
计划竣工日期
2021-12-12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公告原文

项目编号A3206210336000087项目名称海安市墩头镇吉庆初级中学综合楼新建工程
标段编号A3206210336000087001002标段名称吉庆初级中学综合楼施工总承包
工程类型施工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市墩头镇吉庆初级中学综合楼新建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墩头镇吉庆初级中学综合楼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海安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海行审[2020]489。招标人为海安市墩头镇吉庆初级中学,代建单位为海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墩头镇长垎村三组

  2)工程规模:本工程为三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1897.23m2,建筑高度约12.30m;总投资850.00万元

  3)招标范围:海安市墩头镇吉庆初级中学综合楼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主要包含:土建(含桩基)、安装(含消防、空调、智能化)、室内装修、室外工程(室外管网、道路、围墙、塑胶篮球场、旗台等)等所有专业及其附属设施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21225日至20211212日,工期:2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若学校因教学需要须暂停施工,将会提前通知)

  5)质量要求:合格。 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序号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资质

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等级

A3206210336000087001002

施工总承包

780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不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不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1901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001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010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单位名单:上海威力邦加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南通市海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工程拒绝其参加投标)。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要求:无;

8)其他投标条件:授权委托书;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至投标时间截止不得超过60周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投标人承诺函;投标承诺书。

项目负责人应满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网上备案标准及有关管理要求的通知》的通知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的要求,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要素归集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要素归集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9)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7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10)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11)合同签订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须另带授权书)、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另带授权书)在约定时间内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共同参加合同签订。

1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29日到202128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289 00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3000、智慧、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00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186****9561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15万元整。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墩头镇吉庆初级中学

代建单位:海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址:海安市墩头镇长垎村三组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06

 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

 编:226600

 编:226600

 编:226600

联系人:杨绘

联系人:许芳

联系人:谭勇

 话:138****0907

 话:051****1386

 话:051****9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