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驰·花语墅10KV变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恒驰·花语墅10KV变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连云港云馨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招标公告「恒驰·花语墅10KV变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 34501495.62;投标截止为 2026-08-03 09:00。

所属地区 连云港市灌云县
交易类别 工程建设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报名截止
预算金额 34501495.62
招标人/采购人 连云港云馨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连云港市灌云县开发区幸福大道西侧,树云南路东侧
资质等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类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官方原文 https://ggzy.lyg.gov.cn/lygweb/jyxx/001001/001001001/20260713/0c398d4...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恒驰·花语墅10KV变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的投标截止为 2026-08-03 09:0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34501495.62。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连云港云馨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类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评标方式分析

基于公告原文 LLM 提取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客观度评分
50 / 100
分类
价格-技术均衡
价格与专家评分共同决定
含专家主观评分:
原文摘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7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7-20 23:59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8-03 09:0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元)
34501495.62
资质要求
资质等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类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500万元及以上的变配电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项目负责人要求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中小企业政策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连云港云馨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张主任
招标人电话
051****6886
招标人地址
连云港市灌云县
代理机构
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陈主任
代理机构电话
051****1881
基础信息 6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恒驰·花语墅
标段编号
3207232504180001005001
标段名称
恒驰·花语墅10KV变配电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地点
连云港市灌云县开发区幸福大道西侧,树云南路东侧
技术与质量 2 项 · 点击展开
工期
30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验收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公告原文

恒驰·花语墅10KV变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恒驰·花语墅(项目名称)恒驰·花语墅10KV变配电工程施工(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32504180001005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恒驰·花语墅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灌数据投资备〔2025〕9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云馨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连云港云馨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恒驰·花语墅10KV变配电工程施工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恒驰·花语墅10KV变配电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开发区幸福大道西侧,树云南路东侧

2.3 建设内容:配电网(10kV进线、低压网络)、公用变电所电气主接线、变电所配电、电缆分支箱、电缆、计量表箱、充电桩、桥架、室外排管、电缆井、设备基础等。

2.4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验收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配电网(10kV进线、低压网络)、公用变电所电气主接线、变电所配电、电缆分支箱、电缆、计量表箱、充电桩、桥架、室外排管、电缆井、设备基础等。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3450.149562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配电网(10kV进线、低压网络)、公用变电所电气主接线、变电所配电、电缆分支箱、电缆、计量表箱、充电桩、桥架、室外排管、电缆井、设备基础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 □中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300日历天(本项目分段实施:每个节点工期具体以现场实际条件及发包人通知为准)。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类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执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在有效期内)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202311日以来,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500万元及以上的变配电工程施工业绩

注: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至少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规模、工程造价、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范围及内容以施工合同内容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清晰反映出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  /   /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    /   /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  /   /   /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工程招标对企业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②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③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执行最新文件苏建规2020〕1号文规定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④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⑤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围串标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⑥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惩戒”查询对象模块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⑦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必须提供,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2026年2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6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

7)投标人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提供的承诺书格式为准);

8)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9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此项仅限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人提供,投标保函格式按招标文件提供的为准,格式不得修改)

10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此项由招标人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或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第10项由招标人查询并截图后提交给评标委员会。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未提供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满分100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713日至 2026 7202359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83900。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 栏下载投标

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

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

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

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连云港云馨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人:主任

电话:051****6886                      电话:051****5258181****1881

传真: /                                 项目负责人陈夫贵

邮编:222200                             真:/                      

电子邮箱:/                              邮编:222200

电子邮箱: 574493602@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6025   

10.3异议渠道: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11.注意事项

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家得福双盛店旁江苏银行电梯上楼)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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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2787(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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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名称:国信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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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根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实现市场主体“一次注册、全省通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完成与全省统一主体库信息系统的对接工作,将于2025年5月6日启用全省统一主体库,原有主体信息库同步关闭,各市场主体可登录全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过程中可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用户手册”查看操作指南(咨询电话:025****8675)。请各市场主体提前登录、注册全省统一主体库,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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