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B3206210336000968 | 项目名称 | 南通市城供粮油有限公司张垛储备库1万吨仓库建设工程 |
| 标段编号 | B3206210336000968001002 | 标段名称 | 南通市城供粮油有限公司张垛储备库1万吨仓库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
| 工程类型 | 监理 |
南通市城供粮油有限公司张垛储备库1万吨仓库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城供粮油有限公司张垛储备库1万吨仓库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城供粮油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安商贸物流园环二路东侧、银联路南侧。
2.2工程规模:南通市城供粮油有限公司张垛储备库1万吨仓库建设工程,总投资额约13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南通市城供粮油有限公司张垛储备库1万吨仓库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土建约 2666平方米,总投资额约1300万元,监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土建、安装、给排水、市政、绿化、消防、暖通、强弱电系统、智能化、亮化、室内外装饰装修及相应室外配套等所有工程施工监理。
2.4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含工程缺陷责任期),本项目施工工期约18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20万元(施工合同估算价暂定1000万元),招标控制费率为2.0%。
2.6 标段划分: 1个标段。质量要求:合格。
2.7 其它: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自2019年09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年09月01日以来,企业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详见下表要求;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详见下表要求;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13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进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公告》的要求;
其它要求:(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总监及监理组成人员相关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专业(4)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工程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5)投标人承诺书,(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详见下表)。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人员(含总监)总人数应符合下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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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人员要求 |
持证上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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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
1 名 |
具备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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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工程师 |
1名 |
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专业,要求常驻。(需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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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员 |
1名 |
房屋建筑专业1名或市政专业1名,应根据现场施工要求调整专业人员,要求常驻。(需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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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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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身体健康,从事工程监理 3 年以上。中标人须确保表中标人员常驻施工现场(市政、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相关工程施工期间常驻),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或更换有关监理人员。当绿化施工单位进场时,须配备绿化专业监理员到施工现场。在施工不同阶段及时更换相应专业的监理员到施工现场。
2、表中所列人员的监理证书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核发。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1年 09月 10 日到2021年 09月 24日。
5.2获取方式: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5.3每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24 日 10 时00 分,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为全程化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的特别说明),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复制书面投标文件三份、电子文件三套送至代理公司。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其他事项
10.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10.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3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 V3.0 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 V3.0 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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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南通市城供粮油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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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海安市雅周镇张莫天村 |
地 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大成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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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26600 |
邮 编: 226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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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188****7306 联系人: 顾工 |
联系方式:051****9596/152****3081 联系人:张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