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公告 参考分类:结果公示 · 不可投标 霍山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霍山县农业农村局发布「霍山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中标金额为 79.50 万元。

所属地区 六安市·霍山县
交易类别 政府采购
公告类型 成交公告
参考分类 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中标金额 79.5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 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代理机构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人 安徽禾美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中标金额为 79.5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霍山县农业农村局,代理机构为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不能。该文书为「结果公示」,不接受投标。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17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商务条款
中标金额
79.50 万元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人电话
056****9832
代理机构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电话
056****0033
中标人
安徽禾美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专家
["陆晓东", "余滨", "戴宗碧"]
异议电话
056****9348
基础信息 2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霍山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FS34152520260116
技术与质量 1 项 · 点击展开
合同工期
365日历天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FS34152520260116
2026-08-12 15:10
霍山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公告

公告原文

霍山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2520260116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禾美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山经济开发区运河新城望江西路与西城大道交口安徽智能软件园3期4#楼

成交金额:柒拾玖万伍仟元整小写:79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霍山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霍山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涵盖霍山县衡山镇等10个乡镇22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设施,包括日常巡检、设备维护、药剂、污泥补充处置等。

服务要求:按照采购文件跟采购需求要求完成工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1)出水达标率:全年出水水质需达到出水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27-2019)中一级B标准,达标率不低于85%。

2)设备完好率:核心设备全年完好率不低于98%。一般性小维修、零配件更换等,由运维单位负责;涉及到重要大维修更换之类的费用,由服务站所在地乡镇负责维修,重大维修更换包括自然灾害引起的损毁、设备设施整体升级更换、管网损坏修复等问题。

五、评审专家名单:陆晓东、余滨、戴宗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1.1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56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11楼1101室,联系电话:056****9348。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址:霍山县住建大厦14楼

联系方式:056****98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

联系方式:056****0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情维

电话:056****003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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