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集区2026秋-2027春年度农村义务段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420260080
二、项目名称:叶集区2026秋-2027春年度农村义务段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橘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裕溪路北侧浙商城20栋116号
成交金额:贰佰捌拾伍万元整(28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叶集区2026秋-2027春年度农村义务段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叶集区姚李镇中心幼儿园、叶集区实验学校、桥店中学小学部、三元中心校等12所中小学校; 服务要求:农村义务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餐和公办义务段学校中餐食材清洗、切配、加工、烹饪及食堂环境卫生清理、餐饮器具清洗消毒等食堂后厨等工作; 服务时间:约9个月(与教学时间同步); 服务标准:符合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按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考核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力、刘敏鸿、裴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238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90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叶集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叶集区民生路与兴叶大道交汇处财保大楼3楼,联系电话:056****2808。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叶集区教育局
地 址: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楼6层西区
联系方式:056****63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056****1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6****111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