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6000997
二、项目名称:普法宣传制作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成都文创为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望江路1号20幢3层1号 | 800,000.00元 | 工作汇报片制作(单价):6900元 创意片、微电影制作(单价):19000元 配音补录(单价):195元 视频修改(单价):4225元 | 96.5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文创为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3150000 | C23150000 广告宣传服务 | 普法宣传制作服务 | 完全响应本项目磋 商文件第 三章 技 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 摄制全程以及最终成果中形成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5日内或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预算金额(80万元)执行完毕为止,以先到的时间为准 | 供应商应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服务内容,含宣传策划、视频脚本撰写、后期制作 |
| C23150000 | C23150000 广告宣传服务 | 普法宣传制作服务 | 完全响应本项目磋 商文件第 三章 技 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 摄制全程以及最终成果中形成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5日内或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预算金额(80万元)执行完毕为止,以先到的时间为准 | 供应商应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服务内容,含宣传策划、视频脚本撰写、后期制作 |
| C23150000 | C23150000 广告宣传服务 | 普法宣传制作服务 | 完全响应 本项目磋 商文件第 三章 技 术、服务 及其他要 求 | 摄制全程以及最终成果中形成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5日内或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预算金额(80万元)执行完毕为止,以先到的时间为准 | 供应商应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服务内容,含宣传策划、视频脚本撰写、后期制作 |
| C23150000 | C23150000 广告宣传服务 | 普法宣传制作服务 | 完全响应 本项目磋 商文件第 三章 技 术、服务 及其他要 求 | 摄制全程以及最终成果中形成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5日内或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预算金额(80万元)执行完毕为止,以先到的时间为准 | 供应商应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服务内容,含宣传策划、视频脚本撰写、后期制作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苏禹(采购人代表)、杨德谦、杨晓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准价,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的,按照1.5%计算的金额再下浮20%后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人民币96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6万元。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0026210200053950[2026]01368;
2、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C23150000广告宣传服务
3、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2648,联系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
4、请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28****5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联系方式:陈奎、熊芹、胡青松、王亮;028****6608-8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奎、熊芹、胡青松、王亮
电话:028****6608-8811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