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项电子设备

交易公告 参考分类:正式交易公告 12项电子设备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广州数据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布交易公告「12项电子设备」;预算金额为 3,890 元。

所属地区 广州市·南沙区
交易类别 国有产权
公告类型 交易公告
参考分类 正式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预算金额 3,890 元
招标人/采购人 广州数据交易所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三街1号101房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3,890 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广州数据交易所有限公司。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可以。该文书为「正式交易公告」,可按公告要求参与投标。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15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挂牌日期
2026-08-12
挂牌期间(天)
1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
3,890 元
挂牌价格
3,890 元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广州数据交易所有限公司
转让事项说明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流程),受让申请手续的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全部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及交易条件,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 2.本项目交易资金(保证金、诚意金或交易价款)的交纳仅接受银行转账的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资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901012901892054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5.信息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转让底价与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支付服务费。受让方须将服务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1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本次转让资产的交接地点在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三街1号101房。 2.交易双方在接到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如不按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处置,不予退还且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且转让方重新挂牌后无再次参加交易的资格。 3.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4.转让方在收齐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移交标的资产并发出搬运许可通知;自标的资产移交之日起,受让资产的保管、损坏、灭失等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接收受让资产后其处置、使用等任何行为的所有后果、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无权因此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5.受让方在接到转让方发出的搬运许可通知之日起5个自然日之内将受让范围内的所有资产清理、搬运完毕并移出标的资产存放地。 6.受让方逾期提取受让范围内的资产,每延误1个自然日提货须向转让方支付滞纳金¥300元;逾期提货超过10个自然日,转让方有权自行处置剩余受让资产。 7.受让方须按照《资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8.资产转让中涉及的一切法定税费(即由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征收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自缴纳; 资产转让中涉及的产权交易服务费,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资产转让中涉及的除上述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信息披露公告、受让申请文件、竞价文件、竞价结果通知文件、交易合同等材料均是交易成交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实质性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以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基础信息 4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12项电子设备
项目编号
GR2026GD0003004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项目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三街1号101房
其他 1 项 · 点击展开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GR2026GD0003004
2026-08-12
12项电子设备 交易公告

公告原文

项目编号 GR2026GD0003004
项目名称 12项电子设备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广州数据交易所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广州市
挂牌价格 0.389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6-08-12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事项说明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流程),受让申请手续的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全部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及交易条件,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 2.本项目交易资金(保证金、诚意金或交易价款)的交纳仅接受银行转账的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资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901012901892054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5.信息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转让底价与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支付服务费。受让方须将服务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1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本次转让资产的交接地点在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三街1号101房。 2.交易双方在接到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如不按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处置,不予退还且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且转让方重新挂牌后无再次参加交易的资格。 3.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4.转让方在收齐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移交标的资产并发出搬运许可通知;自标的资产移交之日起,受让资产的保管、损坏、灭失等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接收受让资产后其处置、使用等任何行为的所有后果、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无权因此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5.受让方在接到转让方发出的搬运许可通知之日起5个自然日之内将受让范围内的所有资产清理、搬运完毕并移出标的资产存放地。 6.受让方逾期提取受让范围内的资产,每延误1个自然日提货须向转让方支付滞纳金¥300元;逾期提货超过10个自然日,转让方有权自行处置剩余受让资产。 7.受让方须按照《资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8.资产转让中涉及的一切法定税费(即由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征收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自缴纳; 资产转让中涉及的产权交易服务费,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资产转让中涉及的除上述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信息披露公告、受让申请文件、竞价文件、竞价结果通知文件、交易合同等材料均是交易成交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实质性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以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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