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
参考分类:正式交易公告
转让转让广州康德斯贸易有限公司的存货牛仔裤一批#1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快速结论:广州康德斯贸易有限公司发布交易公告「转让转让广州康德斯贸易有限公司的存货牛仔裤一批#1」。
| 所属地区 |
广州市·花都区 |
| 交易类别 |
国有产权 |
| 公告类型 |
交易公告 |
| 参考分类 |
正式交易公告 |
| 发布时间 |
|
| 投标保证金 |
10.00 万元 |
| 招标人/采购人 |
广州康德斯贸易有限公司 |
| 项目地点 |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合生TIT国际产业园 |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广州康德斯贸易有限公司。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可以。该文书为「正式交易公告」,可按公告要求参与投标。
资质要求
受让限制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完成受让申请手续;交易资金仅接受银行转账;按交易标的现状转让和受让;交易标的提取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交接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清理完成;付清价款前所有权属转让方等。
基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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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转让转让广州康德斯贸易有限公司的存货牛仔裤一批#1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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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 00:00
转让转让广州康德斯贸易有限公司的存货牛仔裤一批#1
交易公告
公告信息
| 项目名称 | 转让转让广州康德斯贸易有限公司的存货牛仔裤一批#1 |
|---|
| 项目编号 | GR2026GD0003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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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转让转让广州康德斯贸易有限公司的存货牛仔裤一批#1 |
|---|
| 标的编号 | GR2026GD0003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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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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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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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的标的资产,并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广东产权”)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保证和承诺披露内容和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的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等)均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已了解并认真考虑了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5.涉及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约定的要求,履行通知及征询优先购买权人的义务,保障优先购买权人的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对于因我方要求优先购买权人只能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所产生的风险及相应法律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
6.如交易资金涉及跨境结算的,我方承诺按照外汇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结算手续,若由于交易双方或转让标的原因造成交易价款无法划转等情形的,相关风险与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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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转让转让广州康德斯贸易有限公司的存货牛仔裤一批#1 |
| 资产描述 |
-
|
| 标的所在地 |
广东省广州市 |
-
| 存货 |
| 所在地址 |
花都合生TIT国际产业园 |
| 规格型号 |
各异 |
| 计量单位 |
件 |
| 数量 |
46750 |
-
| 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广州康德斯贸易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8号广德大厦7楼 |
| 法定代表人 |
杜常善 |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190517608J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区县)国资委监管 |
| 批准单位名称 |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批复 |
| 批准文件名称 |
广州轻工集团关于纺织公司COSTCO项目退运牛仔裤处置事宜的批复 |
| 批准文号 |
穗轻工贸集企〔2023〕191号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23-07-21 |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否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支付要求 |
《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流程),受让申请手续的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全部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及交易条件,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 2.本项目交易资金(保证金、诚意金或交易价款)的交纳仅接受银行转账的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资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901012901892054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5.信息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转让底价与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支付服务费。受让方须将服务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3 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7.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7.1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7.2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8.转让方按交易标的现状转让。 9.受让方按交易标的现状受让。 10.本次交易标的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交易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11.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12.交易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和移交,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不保证交易标的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受让,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之现状,并对自己的受让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交易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13.转让方对交易标的的质量、功能、价值、安全性能等不提供任何保证;受让方接收交易标的后其处置、使用等任何行为的所有后果、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无权因此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14.交易标的的提取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 15.受让方自交接之日负责交易标的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交接后与使用交易标的的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16.受让方需在交接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必须将标的物清理完成;若受让方在清理标的物过程中由受让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负责。 17.在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之前,交易标的的所有权仍属转让方所有,交易双方不得办理交易标的的移交有关手续,受让方也不得以未付款的交易标的设定抵押。 信息披露公告、受让申请文件、竞价文件、竞价结果通知文件、交易合同等材料均是交易成交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实质性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以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 展示安排 |
本项目在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 020****8898-2608(需提前电话预约)。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转让方有关现场踏勘的规定,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受让方知悉交易标的以现场看样时核定的重量为准,若交易标的实际件数与评估件数不一致的,成交价格不予调整。
2、受让方保证认可看样时交易标的现状品质、件数、状况和存放现状予以受让,保证不就看样时已告知交易标的的不全瑕疵和装运时限及其他已告知的事项主张权利。
3、转让交易标的中的存货牛仔裤属闲置状态,受让方保证不将其违规使用或出让他人,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受让方保证不以交易标的现状质量或瑕疵状况要求调整交易标的成交价格、退款和要求转让方补偿。受让方知悉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不保证交易标的品质,不保证交易标的质量状况,不承担交易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5、受让方知悉并保证交易标的装运和处置的一切费用及使用风险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保证承担受领交易标的后的使用或处置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同意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交易标的转让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各自依法承担;转让方开具13%的专用(或普通)增值税发票。
8、公告期内看样,请提前预约,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小姐,电话:020****8898-2608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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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交纳及处置方法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0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处置方式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和《资产受让须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在未违反相关规定及约定前提下,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将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扣除相关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在网络竞价环节中(动态报价除外)各意向受让方均不进行有效报价的;
(2)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不按照事先确定条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3)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拒绝或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的;
(4)法律法规、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公告和交易各方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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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款账号 |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901012901892054(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京路支行 转账备注:GR2026GD0003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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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范小姐、刘先生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0****0921,89160804;020-96100-636,96100-627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 |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www.gemas.com.cn/ ;https://www.gduaee.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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