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地表水保护治理项目绩效管理技术支持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120260336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地表水保护治理项目绩效管理技术支持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建筑大学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292号
成交金额:贰佰肆拾陆万捌仟元整(小写:246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六安市地表水保护治理项目绩效管理技术支持项目 服务范围:(1)市级项目绩效评价;(2)子项目绩效监督审核;(3)过程跟踪管理技术支持项目监督;(4)配合组织项目市级验收;(5)档案管理;(6)专题培训;(7)服务要求;(8)配合市相关部门完成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对本市的绩效评价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开展的工作内容和提交的研究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范及甲方的相关需求。成交供应商须组织对所有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进行项目技术培训,确保参与人员能够熟悉相关工作技术要求,保证高质量完成任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项目实施周期为2026年-2028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项目终期绩效评价完成后)。 服务标准:按照服务范围中的各项内容及服务要求标准完成。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青、范玉珍、刘家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2.674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3.33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0911)提出投诉。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六安市长安南路生态环境局大楼
联系方式:056****8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万佛路河滨新村F7#楼三楼
联系方式:056****77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056****7798
十、附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