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地表水保护治理项目绩效管理技术支持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参考分类:结果公示 · 不可投标 六安市地表水保护治理项目绩效管理技术支持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六安市地表水保护治理项目绩效管理技术支持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中标金额为 246.80 万元。

所属地区 六安市
交易类别 政府采购
公告类型 中标结果公告
参考分类 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中标金额 246.8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代理机构 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人 安徽建筑大学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中标金额为 246.8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六安市生态环境局,代理机构为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不能。该文书为「结果公示」,不接受投标。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16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商务条款
中标金额
246.80 万元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招标人电话
056****8002
代理机构
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电话
056****7798
中标人
安徽建筑大学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专家
["李青", "范玉珍", "刘家乐"]
基础信息 2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六安市地表水保护治理项目绩效管理技术支持项目
项目编号
FS34150120260336号
技术与质量 1 项 · 点击展开
合同工期
2026年-2028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项目终期绩效评价完成后)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FS34150120260336号
2026-08-11
六安市地表水保护治理项目绩效管理技术支持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原文

六安市地表水保护治理项目绩效管理技术支持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120260336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地表水保护治理项目绩效管理技术支持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建筑大学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292号

成交金额:贰佰肆拾陆万捌仟元整(小写:2468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六安市地表水保护治理项目绩效管理技术支持项目

服务范围:(1)市级项目绩效评价;(2)子项目绩效监督审核;(3)过程跟踪管理技术支持项目监督;(4)配合组织项目市级验收;(5)档案管理;(6)专题培训;(7)服务要求;(8)配合市相关部门完成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对本市的绩效评价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开展的工作内容和提交的研究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范及甲方的相关需求。成交供应商须组织对所有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进行项目技术培训,确保参与人员能够熟悉相关工作技术要求,保证高质量完成任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项目实施周期为2026年-2028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项目终期绩效评价完成后)

服务标准:按照服务范围中的各项内容及服务要求标准完成。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青、范玉珍刘家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2.674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3.33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0911)提出投诉。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址:六安市长安南路生态环境局大楼

联系方式:056****8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六安市万佛路河滨新村F7#楼三楼

联系方式:056****77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话:056****7798

十、附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02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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