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换机等设备报废处置公告
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换机等设备报废处置公告
一、项目编号:32128301202608003
二、项目名称: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换机等设备报废处置
三、项目信息:
1.标的信息:核心路由器交换机、复印机、HP服务器、绘图仪、电池柜等。
2.标的评估价:评估总价11670元(具体明细详见评估报告)。
3.评估机构:泰州鸿信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预展时间:2026年8月11日9:00—2026年8月25日9:00。
5.预展地点:江苏省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其他说明:标的详情请与转让方联系(以现场勘察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自行担责)。
四、转让价格及支付要求:
1.转让价格:底价1.18万元。
2.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缴纳,完成支付后自行拉走。
五、交易方式:
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
六、受让方的资格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交易活动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七、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1万元。
2.缴纳截止时间: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保证金汇入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账户是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号,需本人或企业通过转账的方式完整的输入全部账号信息。)
3.注意事项:
(1)企业法人须从其企业银行账户缴纳;
(2)保证金未按系统提示缴纳,逾期未缴纳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保证金处置:
(1)竞价保证金的处置权归转让方所有。
(2)竞价结束后,未竞价成功的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交易中心于3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其报名时预留的账户。成交公告发布后,竞价成功的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交易中心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其报名时预留的账户。
(3)竞价结束后,转让方对保证金的处置另有安排的,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方的书面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交由转让方处置。
八、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1日9时起,2026年8月25日9时止。
2.报名地点: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登陆泰州市产权交易平台(http://218.90.228.198:8082/CQ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注册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产权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一)若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承诺函(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二)若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
2.承诺函(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二、上述材料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次性上传齐全,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做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九、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截止后,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性审查。
2.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直接确定为受让方,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十、竞价:
1.竞价时间:以系统短信通知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注意查看手机信息或自行登录产权交易系统查看相关信息,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威胁他人等,否则取消竞价资格,不予退还保证金,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2.竞价地点: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时间内登录泰州产权交易平台(http://218.90.228.198:8082/CQ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竞价(特殊项目另行通知)。
3.竞价幅度:300元。
4.竞价时长:10分钟,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如有意向受让方出价,系统将自动延迟2分钟。
十一、成交:
1.竞价结束后,经转让方确认的成交通知书发布上网。
2.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受让方应于3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缴纳出让金。
十二、意向受让方须知: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察,发现实际情况与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转让方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2.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务必了解项目情况、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
3.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转让底价报价(其他受让方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4.意向受让方须按时参加网络竞价,确保在规定的报价期限内进行有效的报价,若未能按时参与竞价,可能会导致失去竞价资格或无法成功竞得标的物等后果。
十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
(1)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
(2)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taizhou.gov.cn/)
2.意向受让方对泰州市产权交易系统的相关问题可依据《泰州市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下载)处理。
3.转让方和受让方收到成交价格确认单后,双方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关于调整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公告》(原文详见附件)向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
十五、对本次出让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转让方信息
名称: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6号
联系方式: 孙女士 183****5465
2.组织方信息
名称: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
联系方式: 052****5033
3.监督部门信息
名 称:泰兴市财政局
地 址:泰兴市曾涛路6号鑫泰大厦
联系方式:052****4126
4.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52****8618
十六、本公告的解释权属于转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