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潘村镇三产融合建设项目经二路及辅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告 参考分类:结果公示 · 不可投标 明光市潘村镇三产融合建设项目经二路及辅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明光市潘村镇人民政府发布「明光市潘村镇三产融合建设项目经二路及辅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 滁州市·明光市
交易类别 工程建设
公告类型 中标结果公告
参考分类 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招标人/采购人 明光市潘村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明光市众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明光市潘村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明光市众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不能。该文书为「结果公示」,不接受投标。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17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异议截止日期
2026-08-10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明光市潘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联系人
刘洋
招标人电话
152****5407
代理机构
明光市众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王松
代理机构电话
187****6248
异议联系人
刘洋或王松
异议电话
152****6248
基础信息 3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明光市潘村镇三产融合建设项目经二路及辅路工程
项目编号
czmggc202607-006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czmggc202607-006
2026-08-07
明光市潘村镇三产融合建设项目经二路及辅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原文

明光市潘村镇三产融合建设项目经二路及辅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明光市潘村镇三产融合建设项目经二路及辅路工程

项目编号

czmggc202607-006

招标人

名称

明光市潘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

明光市潘村镇

联系人及电话

刘洋152****5407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明光市众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潘村镇潘村街道文体楼三楼

联系人及电话

王松187****624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8月06日09时1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韫辉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元)

4616311.05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戴丽琴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2342016201619894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服务期)天)

不高于9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独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元)

4617016.20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

王继鸿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2342024202509569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不高于9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悦和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元)

4615987.13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

宋敏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2342021202129749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业绩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不高于9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6年08月07日至2026年08月10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发改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80%收取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37440.00元;专家评审费 5960 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 明光市潘村镇人民政府或明光市众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地址: 明光市潘村镇或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潘村镇潘村街道文体楼三楼联系人: 刘洋或王松,联系电话:152****5407或187****6248。

异议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市级项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投诉县市区项目向项目属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 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明光市政务中心16楼1627办公室联系人:江主任 ,联系电话: 055****0279 

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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