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六合分中心) 六合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双巷路及周边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快速结论:南京极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发布招标公告「(六合分中心) 六合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双巷路及周边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投标截止为 2025-04-16 09:45。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六合分中心) 六合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双巷路及周边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的投标截止为 2025-04-16 09:45,以公告原文为准。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南京极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南京优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9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包含道路改造类或道路环境综合整治类)施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要求五方主体,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加盖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承接。,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9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包含道路改造类或道路环境综合整治类)施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要求五方主体,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加盖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承接。
联系信息
招标人地址
南京市六合区南京化学工业园新材料产业园果园路1号208室
基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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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六合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双巷路及周边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2025-04-11
(六合分中心) 六合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双巷路及周边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招标公告
澄清修改公告
(六合分中心) 六合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双巷路及周边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LHSZ2500580-01SGGH
| 项目名称: |
六合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双巷路及周边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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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4月11日 17: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修改为: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9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包含道路改造类或道路环境综合整治类)施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要求五方主体,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加盖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承接。
2、其余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16日 09:45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极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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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南京优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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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南京市六合区南京化学工业园新材料产业园果园路1号20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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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南京市江北新区华创路68号景枫乐创中心A1栋3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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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六合区城乡建设局, 025****4833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