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直港镇国强安置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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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结论:宝应县望直港镇人民政府发布招标公告「望直港镇国强安置区」;预算金额为 1060000;报名截止为 2017-10-23 23:59:59。

所属地区 扬州市市本级
交易类别 工程建设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报名截止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1060000
投标保证金 10000
招标人/采购人 宝应县望直港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宝应县望直港镇疏港路南侧、新S237西侧
官方原文 /jyxx/fjsz/zbgg/art/2024/art_77d8b02fb49a4bc2a990e7ea70483a7f.html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望直港镇国强安置区」的报名截止为 2017-10-23 23:59:59,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1060000。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宝应县望直港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18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17-10-23 23:59:59
开标时间
2017-10-26 15:0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元)
1060000
最高限价(元)
1060000
投标保证金(元)
10000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宝应县望直港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联系人
王万明
招标人电话
159****2128
代理机构
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冯凯
代理机构电话
133****1038
基础信息 6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望直港镇国强安置小区一期电力电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BYX201511008
标段编号
BYX201511008010
标段名称
望直港镇国强安置小区一期电力电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
宝应县望直港镇疏港路南侧、新S237西侧
技术与质量 1 项 · 点击展开
工期
15日历天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BYX201511008
2017-03-28
2017-06-16
2017-08-24
2017-08-24
2017-09-25
2017-09-25
2017-10-16
望直港镇国强安置区 招标公告
2017-10-16
2017-10-16
2017-10-27
2017-11-28

公告原文

望直港镇国强安置区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BYX201511008
工程名称 望直港镇国强安置区
招标人名称 宝应县望直港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宝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宝应县望直港镇疏港路南侧、新S237西侧
工程规模 23025.19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万元)计划发包时间
BYX201511008010望直港镇国强安置小区一期电力电缆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 106.00 2017-10-16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17/10/16
集中报名地点 宝应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 集中报名日期 从0:00到0:00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江苏银行宝应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90260188000076641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7/10/16 0: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17/10/23 23:59:59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良好
其他条件 1、投标单位须为本标段招标设备的生产厂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2、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高压电缆检测报告和低压电缆3C认证证书;
公告信息

望直港镇国强安置小区一期电力电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BYZX-156

 

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宝应县望直港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所需望直港镇国强安置小区一期电力电缆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及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简介:

1、望直港镇国强安置小区一期电力电缆采购项目一批,主要包括:电力电缆、控制电缆、阻燃电缆等详见招标文件清单。

本工程电力电缆品牌标准要求为:江苏宝胜、江苏远东、无锡江南、江苏上上等类似及以上,投标人可选用建议品牌,也可选用不低于建议品牌档次的品牌。

2、工期:15日历天

3、投资额:约106万元

二、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望直港镇国强安置小区一期电力电缆采购项目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及提交的材料要求

1、投标单位须为本标段招标设备的生产厂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2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高压电缆检测报告和低压电缆3C认证证书;

4、投标单位若非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的,需出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单位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

四、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评标。

六、资格后审合格条件(具体详见资格审查文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账;

7)投标人提交企业检察机关出具的截止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或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并彩色打印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

8)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扬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交易系统网上投标登记;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公告发布及网上报名时间

20171016日至20171023

八、本项目开标时间:20171026日下午15:00

九、投标保证金缴纳说明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帐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名:宝应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开户行:江苏银行宝应支行

银行帐号:90260188000076641

具体内容详见扬州工程信息网www.yzcetc.com招标公告栏附件。

十、评标细则

本工程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办法:

1、投标单位少于或等于15家的,所有投标文件全部进行评审。

2、采用合理价格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法评标且投标单位多于15家的项目,招标人可按以下规定在招标文件中确定评审入围区间方式:采用第(2)种部分入围办法

1)全部入围;

2)部分入围: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唱标顺序,公开随机抽取代表各投标人的号码,并从中公开随机抽取排序,按抽取排序对所对应的投标文件依次进行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满足3个时,其他投标文件不再评审,按随机抽取的排序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十一、其他

1)投标登记前各单位应登录网站:http://www.yzcetc.com/,点击“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自行维护本单位的相关资料。用户名为本单位的全称,初始密码为11111。企业库中没有的单位可自行注册维护相关信息,注册时用户名请使用单位全称。数据库维护操作指南可到http://www.yzcetc.com/的下载园地 “扬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中自行下载。

2)投标登记前完成CA认证和电子签章锁的扬州地区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 完成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指南可到http://www.yzcetc.com/的“下载园地”的“扬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里下载;

3)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标登记。

十二、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本项目联系人:王万明,电话:159****2128

2、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冯凯,电话:133****1038

 

                                       20171016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周成健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2号环球金融城2号楼10层

联系人

于春来
传真 051485163199

电话

051485163199
邮编 E-mail 11640725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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