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应县广洋湖镇派出所、消防站及综治中心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工程编号 | BYX201804001 | ||||||||||||
| 工程名称 | 宝应县广洋湖镇派出所、消防站及综治中心建设工程 | ||||||||||||
| 招标人名称 | 宝应县广洋湖镇人民政府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宝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 工程地点 | 宝应县广洋湖镇兴洋居委会 | ||||||||||||
| 工程规模 | 2440.51 |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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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8/4/4 | ||||||||||||
| 集中报名地点 | 宝应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 | 集中报名日期 | 从0:00到0:00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0元 | ||||||||||||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宝应城南新区支行 | 投标保证金帐号 | 101678010400002420000000002 |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8/4/4 0:00: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8/4/11 23:59:59 |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小型项目管理师] | ||||||||||||
| 企业业绩、信誉 | 信誉良好 | ||||||||||||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 ||||||||||||
| 其他条件 | (1)投标人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且必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或二级)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建造师无在手工程; (4)投标人须为经办人、项目经理正常办理社会养老保险; (5)投标单位须是《扬州市2016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符合要求的企业,黄牌与红牌企业和个人按照信用管理办法规定在被限制投标活动期限内不予报名; (6)根据苏清办【2017】3号文件规定,对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个人未经解禁的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 | ||||||||||||
| 公告信息 |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宝应县广洋湖镇派出所、消防站及综治中心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宝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宝发改审批字[2018]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宝应县广洋湖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宝应县广洋湖镇派出所、消防站及综治中心建设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宝应县广洋湖镇兴洋居委会 2.1.2建设规模: 2440.51m2 2.1.3合同估算价: 630万元 2.1.4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4月 ,竣工日期: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 宝应县广洋湖镇派出所、消防站及综治中心土建及水电安装等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或二级)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具备经备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 3.3.2 不属于《扬州市 投标单位须是《扬州市2016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符合要求的企业,黄牌与红牌企业和个人按照信用管理办法规定在被限制投标活动期限内不予报名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3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6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17年09月至至2018年02月 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4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5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3.6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或交易中心见证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直接发包备案表);2、施工合同;3、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直接发包备案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项目经理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经理变更备案资料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8年04月04日至2018年04月1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 ; 4.3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 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8年04月18日15时00分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宝应县广洋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051****378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18年04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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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 地址 |
联系人 |
刘伟 | |||||||||||
| 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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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mail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地址 | 扬州市江都区浦江路55号 |
联系人 |
郭明香 | ||||||||||
| 传真 | 051486831819 |
电话 |
139****3600 | ||||||||||
| 邮编 | E-mail | 525895715@qq.com | |||||||||||
宝应县广洋湖镇派出所、消防站及综治中心建设工程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宝应县广洋湖镇人民政府发布招标公告「宝应县广洋湖镇派出所、消防站及综治中心建设工程」;预算金额为 6300000;投标截止为 2018-04-18 15:00。
| 所属地区 | 扬州市宝应县 |
|---|---|
| 交易类别 | 工程建设 |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 发布时间 | |
| 投标截止 | |
| 开标时间 | |
| 预算金额 | 6300000 |
| 投标保证金 | 80000 |
| 招标人/采购人 | 宝应县广洋湖镇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 | 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地点 | 宝应县广洋湖镇兴洋居委会 |
| 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官方原文 | /jyxx/fjsz/zbgg/art/2024/art_b6cc2e40d1fa46469c46f3d5218dbe77.html |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宝应县广洋湖镇派出所、消防站及综治中心建设工程」的投标截止为 2018-04-18 15:0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6300000。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宝应县广洋湖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4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关键时间节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18-04-18 15:00
开标时间
2018-04-18 15:0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元)
6300000
最高限价(元)
6300000
投标保证金(元)
80000
资质要求
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信用等级要求
投标单位须是《扬州市2016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符合要求的企业,黄牌与红牌企业和个人按照信用管理办法规定在被限制投标活动期限内不予报名
业绩要求
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项目负责人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或二级)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宝应县广洋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联系人
刘伟
代理机构
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郭明香
代理机构电话
139****3600
基础信息
7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宝应县广洋湖镇派出所、消防站及综治中心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
BYX201804001
标段编号
BYX201804001001
标段名称
宝应县广洋湖镇派出所、消防站及综治中心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项目地点
宝应县广洋湖镇兴洋居委会
技术与质量
2 项 · 点击展开
工期
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8-04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BYX2018040012018-04-04
2018-04-04
宝应县广洋湖镇派出所、消防站及综治中心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2018-04-24
宝应县广洋湖镇派出所、消防站及综治中心建设工程
中标结果公告
2018-04-24
宝应县广洋湖镇派出所、消防站及综治中心建设工程
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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