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易中心) 南京理工大学南京校区81和160幢学生宿舍项目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招标公告 (市交易中心) 南京理工大学南京校区81和160幢学生宿舍项目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南京理工大学发布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南京理工大学南京校区81和160幢学生宿舍项目施工澄清修改公告」;投标截止为 2025-12-03 09:30。

所属地区 南京市市本级
交易类别 工程建设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开标时间
招标人/采购人 南京理工大学
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道孝陵卫街200号
官方原文 /njweb/fjsz/068001/068001002/20251117/6d110dec-349a-4170-9629-9bd7a5b...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市交易中心) 南京理工大学南京校区81和160幢学生宿舍项目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的投标截止为 2025-12-03 09:30,以公告原文为准。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南京理工大学,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0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25-12-03 09:30
开标时间
2025-12-03 09:30
商务条款
质量保证金比例
0.03
预付款比例
0.3
进度款条件
根据每月已完合格工程量,按80%的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
竣工结算条件
工程结算经审计完成后一次性结清全部工程款
质保金比例
0.03
质保金返还时间
按质量保修书约定返还
付款方式
安全文明措施费:签订合同15日内60%+主体验收合格后40%;预付款:合同价30%(首次不低于50%,剩余待26年国拨额度下拨);进度款:月进度款80%;扣回:当工程款达合同价50%起开始扣回预付款,累计达80%时扣完;工程完工五方验收后付至85%;审计后结清全部工程款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南京理工大学
招标人联系人
王玫
招标人电话
025****3870
招标人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道孝陵卫街200号
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严浩
代理机构电话
199****4271
基础信息 4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南京理工大学南京校区81和160幢学生宿舍项目施工
标段编号
NJFJ2500608-05SGGH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道孝陵卫街200号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公告原文

澄清修改公告

(市交易中心) 南京理工大学南京校区81和160幢学生宿舍项目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NJFJ2500608-05SGGH
项目名称:
南京理工大学南京校区81和160幢学生宿舍项目施工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11月17日 22:30

一、澄清修改内容

南京理工大学南京校区81和160幢学生宿舍项目施工澄清修改说明

标段编码:NJFJ2500608-05SGGH

一、澄清修改内容

1、取消原合同中关于“预付款担保”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修改后的合同。

2、将原合同中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的30%(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暂估价、暂估工程、暂列金额)(预付款将分两次支付,首次支付金额不低于合同约定预付款金额的50%,剩余预付款待26年国拨额度下拨后支付。)”修改为“合同价的30%(预付款将分两次支付,首次支付金额不低于合同约定预付款金额的50%,剩余预付款待26年国拨额度下拨后支付。)。”具体内容详见修改后的合同。

3、将原合同中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修改为“当工程款(含预付款)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50%时开始起扣,每次抵扣金额为当期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对应的工程价款(产值)的50%,直至全部预付款扣完为止,当工程款(含预付款、设备进度款)累计达到签约合同价的80%时必须扣完预付款;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预付款抵扣按同样方式进行。”具体内容详见修改后的合同。

4、将原合同中付款周期修改为“(1)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总费用的60%;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总费用的40%。

(2)发包人预付合同价的30%(预付款将分两次支付,首次支付金额不低于合同约定预付款金额的50%,剩余预付款待26年国拨额度下拨后支付。);往后根据每月已完合格工程量,按80%的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当工程款(含预付款)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50%时开始起扣(具体扣回办法见12.2.1“预付款扣回方式”);工程完工经五方责任主体验收后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5%。

(3)工程结算经审计完成后,承包人按工程审定总价的3%向发包人递交工程质量保证金,发包人收到保证金后,一次性结清全部工程款。

(4)工程质量保证金按质量保修书约定返还,详见附件。

(5)工程质量保修期起算时间为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修改后的合同。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3日09:30未改变。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3日 09:30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理工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道孝陵卫街200号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嘉业国际城4幢2302室
联系人: 王玫
联系人:
严浩
电话: 025****3870
电话:
199****4271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025****8299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