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浦口分中心) 浦口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工程施工二标段澄清修改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快速结论:南京浦口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发布招标公告「(浦口分中心) 浦口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工程施工二标段澄清修改公告」;投标截止为 2025-11-25 09:15。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浦口分中心) 浦口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工程施工二标段澄清修改公告」的投标截止为 2025-11-25 09:15,以公告原文为准。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南京浦口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江苏建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商务条款
竣工结算条件
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送审资料且工程结算审计完毕后,付至工程审计审定价的97%
付款方式
预付款为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的10%,竣工结算付至审定价97%,质保金3%
基础信息
5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浦口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工程施工二标段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澄清修改公告
(浦口分中心) 浦口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工程施工二标段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PKSZ2500459-04SGGH
| 项目名称: |
浦口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工程施工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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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11月21日 18:05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2.2.1预付款的支付中,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原“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0%作为预付款,”修改为“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的10%作为预付款,”;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2.4.1付款周期:原“(4)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送审资料且工程结算审计完毕后,付至工程审计审定价的90%;”修改为“(4)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送审资料且工程结算审计完毕后,付至工程审计审定价的97%;”。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 09:15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浦口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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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江苏建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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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浦口区城乡建设局, 025****1332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