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念四路西延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工程编号 | HJQ202101008 | ||||||||||||
| 工程名称 | 念四路西延工程 | ||||||||||||
| 招标人名称 | 扬州市邗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扬州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 |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扬州市邗江区发改和改革委员会 |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财政 | ||||||||||||
| 工程地点 | 始于维扬路,向西至新城河路 | ||||||||||||
| 工程规模 |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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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1/1/21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40000.00元 | ||||||||||||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 | 投标保证金帐号 | 590027168800028 |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1/21 0:00: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1/25 23:59:59 |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 企业业绩、信誉 | / | ||||||||||||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 | ||||||||||||
| 其他条件 | / | ||||||||||||
| 公告信息 |
第一章 招标公告念四路西延工程 (项目名称) 念四路西延工程施工 标段(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念四路西延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邗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念四路西延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扬邗发改投[2019 ]23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市邗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念四路西延工程施工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始于维扬路,向西至新城河路 2.1.2建设规模: 道路全长682.489m,道路规划红线标准宽度41.5m 2.1.3合同估算价: 2411万元 2.1.4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2 月 15 日 ,竣工日期: 2021年 7 月 15 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安工程、路灯等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 3.3.2 不属于《扬州市 2019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3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 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4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5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3.6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 √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 2018年01月01日 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1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自 2019年01月01日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0年01月01日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20年10月01日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01月21日至2021年01月2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 ; 4.3招标文件售价 255元/标段 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年02月02日9时30分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扬州市邗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扬州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 地 址: 地 址: 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高刘英 电 话: 电 话: 051****535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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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 地址 | 扬州市邗江区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23、24层 |
联系人 |
韦子丹 | ||||||||||
| 传真 |
电话 |
151****5858 | |||||||||||
| 邮编 | E-mail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地址 | 扬州大学江阳路南校区扬大水利学院14号楼 三楼315 |
联系人 |
李文 | ||||||||||
| 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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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mail | ||||||||||||
念四路西延工程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扬州市邗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公告「念四路西延工程」;预算金额为 24110000.0;投标截止为 2021-02-02 09:30。
| 所属地区 | 扬州市市本级 |
|---|---|
| 交易类别 | 工程建设 |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 发布时间 | |
| 投标截止 | |
| 预算金额 | 24110000.0 |
| 投标保证金 | 240000.0 |
| 招标人/采购人 | 扬州市邗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扬州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 |
| 项目地点 | 始于维扬路,向西至新城河路 |
| 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
| 官方原文 | /jyxx/fjsz/zbgg/art/2024/art_a90da6600090491d9dcff9ca6d6e19b9.html |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念四路西延工程」的投标截止为 2021-02-02 09:3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24110000.0。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扬州市邗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扬州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5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关键时间节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21-02-02 09:3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元)
24110000.0
投标保证金(元)
240000.0
资质要求
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信用等级要求
不属于《扬州市2019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业绩要求
可选条件: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1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
项目负责人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扬州市邗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韦子丹
招标人电话
151****5858
招标人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23、24层
代理机构
扬州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
代理机构联系人
高刘英
代理机构电话
051****5353
基础信息
7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念四路西延工程
项目编号
HJQ202101008
标段编号
HJQ202101008001
标段名称
念四路西延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财政
项目地点
始于维扬路,向西至新城河路
技术与质量
3 项 · 点击展开
工期
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1-02-15
计划竣工日期
2021-07-15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HJQ202101008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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