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矿贾汪热力有限公司潘安湖分支管线建设工程、江苏徐矿贾汪热力有限公司大吴分支管线建设工程管材采购(标段一:潘安湖分支管线管材采购)
江苏徐矿贾汪热力有限公司潘安湖分支管线建设工程、江苏徐矿贾汪热力有限公司大吴分支管线建设工程管材采购(标段一:潘安湖分支管线管材采购)
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徐矿贾汪热力有限公司潘安湖分支管线建设工程、江苏徐矿贾汪热力有限公司大吴分支管线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徐州市贾汪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贾政服投备〔2026〕1413号、贾政服投备〔2026〕14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徐矿贾汪热力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江苏徐矿贾汪热力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管材采购 (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工程规模:潘安湖分支管线:起点以贾汪区与经开区交界处佳运路南侧敷设至中昂博观东侧,全长约2公里。
2.1.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管材管件采购。
2.1.3 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1.4 合同估算价:约392.97558万元。
2.1.5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乙方须在经甲方通知交货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
注:招标人保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工期及供货时间进行调整的权利。
2.1.6 质量保修期为 2 年。
2.1.7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 2 个标段,其中标段一为:潘安湖分支管线管材采购;标段二为:大吴分支管线管材采购。本招标公告为标段一。
注: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与评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本项目按一、二标段顺序依次开标评标,已按上述顺序被推荐为拟定中标人的投标单位不再推荐为后续标段的拟定中标人。
2.1.8 质量标准:达到合格,并满足现行有效的国家、地方、部门和行业的规范、标准及规程等要求。
2.2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2.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2.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a、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b、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所投产品同一品牌的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证明文件。
c、投标人拟投标产品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企业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压力管道管子、压力管道管件。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中标,须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5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 html);b.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https://w 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c.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1244、051****5971))
3.9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3.10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
3.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投标报价:100 分 |
2.2.1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 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 取值为: (取值范围:95%-100%) K 值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2.2.2 | 投标报价(100)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
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偏离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 |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7月29日14时00分至2026年08月17日10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8月1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
8.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招标人:江苏徐矿贾汪热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徐州市贾汪区贾韩南路5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泉山区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联系人: 邢凯 联系人: 李奎杰/韦飞
电话: 158****6010 电话: 051****9711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马倩
邮编: / 传真: 051****99712
电子邮箱: / 邮编: 222100
电子邮箱: jocxz02@jocite.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徐州市贾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业监管股
联系电话:051****9500
交易中心软件管理电话:051****8503。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应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
异议联系人:韦工,联系电话:051****97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