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法院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赣榆法院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本级发布采购公告「赣榆法院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服务项目采购公告」;预算金额为 130.00 万元;投标截止为 2026-08-06 09:00。

所属地区 连云港市赣榆区
交易类别 政府采购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130.0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本级
代理机构 广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连云港市赣榆区
评标办法 竞争性磋商(客观度 50/100)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赣榆法院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服务项目采购公告」的投标截止为 2026-08-06 09:0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130.0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本级,代理机构为广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评标方式分析

基于公告原文 LLM 提取
评标方法
竞争性磋商
客观度评分
50 / 100
分类
价格-技术均衡
价格与专家评分共同决定
含专家主观评分:
原文摘录: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依次有磋商环节和二次(最后)报价环节,各供应商请及时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4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8-06 09:00
开标时间
2026-08-06 09:0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
130.00 万元
最高限价
130.00 万元
资质要求
信用等级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
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否允许分包
中小企业政策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本级
招标人联系人
谭伟
招标人电话
151****2825
招标人地址
连云港市赣榆区环城南路3号
代理机构
广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夏工
代理机构电话
157****2288
基础信息 4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赣榆法院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项目编号
JSZC-320707-CQGX-C2026-0008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地点
连云港市赣榆区
技术与质量 1 项 · 点击展开
工期
一年(合同约定时间起算)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JSZC-320707-CQGX-C2026-0008
2026-07-24 10:52
赣榆法院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公告原文

赣榆法院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赣榆法院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JSZC-320707-CQGX-C2026-000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投标人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8-06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7-CQGX-C2026-0008 

项目名称:赣榆法院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3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为落实最高法院要求基层法院加快实现审判业务无纸化,加快诉讼卷宗信息流转的总体工作要求,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拟以外包形式,通过委托外单位完成赣榆法院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服务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约定时间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无行贿、无借牌挂靠行为,采用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方式(按磋商文件格式);

7.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现场查询)。

10.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11.供应商/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 备注:采购人/招标人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对供应商/投标主体情况进行内部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2支持绿色发展

2.1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有关规定,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者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2.2 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投标人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2.3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相关要求。

2.4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须执行国家和我省 VOCs含量限制标准;投标人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 VOCs 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3.采购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3.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证明文件,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投标人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方式:投标人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8-0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6-08-0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榆开标室1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7日09:00:00(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收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注: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依次有磋商环节和二次(最后)报价环节,各供应商请及时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初步评审环节结束后苏云系统将通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磋商及最后报价填报,如供应商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应环节,责任自负。

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苏云系统规定时间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

2.开标时间:2026年7月27日900分(北京时间)

3.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4.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投标人也可前往“江苏政务服务网”(www.jszwfw.gov.cn),“一企来办”专栏下“政府采购”模块详细了解关于CA办理、标书制作、开标投标指引等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本级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环城南路3号

联系人:谭伟

联系电话:151****28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广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东盛阳光大厦A座1703室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157****2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工

电话:157****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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