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施工十五标段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施工十五标段(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3205010304000835001001、SDJ.CL2026-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3〕7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和地方财政(资金来源),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的招标人为昆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 苏州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施工十五标段(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昆山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吴淞江源于江苏省境内东太湖的瓜泾口,经瓜泾港、吴淞江、苏州河至上海市黄浦公园入黄浦江,全长约109.5公里,历史上是太湖排水入海的主要通道之一。吴淞江(江苏段)自瓜泾口至苏沪交界,河道总长61.7公里。工程等别为Ⅱ等,河道、堤防及穿堤建筑物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4级。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任务为:增加太湖洪水出路,提高流域防洪能力;增强阳澄淀泖区防洪排涝能力;兼顾改善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和航运条件。批复概算总投资人民币1588942.24万元(含一期工程)。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施工十五标段位于吴淞江北岸,属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千灯镇,西起桩号 49+100,东至桩号 53+021,河道中心线总长 3.877km。工程内容为加固堤防,型式为筑堤;护岸总长 2.967km,型式为A1型、A2型工字型砌块生态挡墙等种护岸形式;新建防汛道路3.169km;配套绿化等工程。本工程等别:Ⅱ等;建筑物级别:河道工程(包括堤防、护岸工程)为 2 级建筑物,临时工程为 4 级建筑物;防洪标准:100 年一遇;航道标准:Ⅲ级航道;抗震标准: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抗震设防烈度为Ⅶ度。对应投资金额:约8787.5100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545日历天,工程计划2026年9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8年2月28日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单位)。
(2)业绩要求:无。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工程。(提示:投标单位自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
(6)技术负责人要求:无。
(7)其他人员要求: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为本企业在职员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提示: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负责人A类、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B类、专职安全员C类),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最低数量2人;
(9)信用等级要求:“信用中国”网站与“信用江苏”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受到与招投标、质量、安全、农民工工资相关行政处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被解除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10)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水利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在建指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落实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①水利工程其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1)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②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由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入围,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资格审查资料,以投标单位在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资审文件为准,投标单位须在交易平台上传以下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
(2)财务要求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拟选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企业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类)扫描件(旧版纸质证书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新版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的完整彩色件);企业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或其他查询方式);
(4)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必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或其他查询方式);
(5)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6)“信用中国”网站与“信用江苏”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受到与招投标、质量、安全、农民工工资相关行政处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被解除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须提供网站截图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③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④资质动态检查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在整改期内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处理。
⑤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21日00:00至2026年7 月28日23:59:59止,可以在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中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https://jsgc.suex.com.cn/epoint-sso_gc/homepage/login_project。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12日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5)本工程实行水利电子化投标,投标时均以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此次招投标实行不见面开标,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均取消。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第1章“招标公告”第3.1项规定 | |
3.业绩要求 | 符合第1章“招标公告”第3.1项规定 | |
4.财务要求 | 符合第1章“招标公告”第3.1项规定 |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1章“招标公告”第3.1项规定 |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第1章“招标公告”第3.1项规定 | |
7.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第1章“招标公告”第3.1项规定 | |
8.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第1章“招标公告”第3.1项规定 |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第1章“招标公告”第3.1项规定 | |
10.信用等级 | 符合第1章“招标公告”第3.1项规定 | |
11.施工机械设备 | 符合第1章“招标公告”第3.1项规定 | |
12.其他要求 | 符合第1章“招标公告”第3.1项规定 | |
13.社会保险 | 符合第1章“招标公告”第3.3项规定 | |
14.联合体 | 符合第1章“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 |
15.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项规定 |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5项规定 |
备注: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C=A×α+B×(1-α)
其中:C为评标基准价;A为最高投标限价;α为最高投标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权重,在0.60、0.61、0.62、0.63、0.64、0.65 中随机抽取一个;B值计算: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及判定为异常低价为无效标,取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
①本项目采用异常低价审查机制。当投标报价低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65%的,即投标报价小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65%或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小于全部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平均值×50%,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可要求投标人在1小时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等。投标人不能提供或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②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投标报价偏差率(P%)=[(投标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保留到0.01%,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偏差率(P%)为0时,投标报价得满分T;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个百分点扣1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扣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最终报价得分=总分值-扣分值(最终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③最高投标限价:87569950.22元。
7.4分值构成
报价评分65分;施工组织设计32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合计10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一、报价评分 (65分) | 投标报价(65分) | 详见招标公告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
二、施工组织设计 (32分) |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10分) (不超过90页) |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切合现场实际、技术措施有针对性,最高得2分。 2、护岸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最高得2分。 3、堤防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最高得2分。 4、防汛道路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最高得2分。 5、其他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最高得2分。 |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2分) (不超过20页) | 1、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最高得1分。 2、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布置合理可行,最高得1分。 | |
施工进度计划和 保证措施 (6分) (不超过50页) | 1、影响进度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线路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最高得2分。 2、劳动力安排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有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安排图(或表),最高得2分。 3、机械设备配备和材料投入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最高得2分。 | |
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 (5分) (不超过50页) | 1、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最高得2分。 2、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工序有质量控制方案且合理可行,最高得2分。 3、质量检测有计划,现场抽检/送检满足相关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最高得1分。 | |
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 (6分) (不超过50页) | 1、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最高得2分。 2、安全保证措施、投入计划科学合理,最高得2分。 3、安全专项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最高得2分。 | |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3分) (不超过30页) | 1、文明施工总体计划周密、制度完善,措施可行,最高得1分。 2、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最高得1分。 3、扬尘控制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最高得1分。 | |
暗标页数 | 施工组织设计单项内容(包括附表)不超过以上单项规定页数(含),对超过限制页数的单项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每超过一页扣0.1分,单项分值扣完为止。 | |
三、项目管理机构 (3分) | 项目经理素质 (1分) | 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得1分。 注: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或其他查询方式),否则不得分。 |
技术负责人素质 (1分) | 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得1分。 注: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或其他查询方式),否则不得分。 | |
项目组管理人员素质 (1分) | 项目组成员配备以下人员: 1、施工员; 2、质检(质量)员; 3、材料员; 4、资料员; 注:以上人员一人只认一证(以上人员不可兼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人员齐全得1分,缺一人则不得分;提供相应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或其他查询方式),否则不得分。 | |
7.6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
本次对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施工十三标段、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施工十四标段、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施工十五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可以同时参加三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定标顺序为: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施工十三标段→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施工十四标段→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施工十五标段。按定标顺序,已经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其后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当某个标段出现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质疑、投诉且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时,不改变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已经在其余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8.其他内容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至“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系统中。
(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进入投标人中间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维护上传企业基本信息、人员、投标业绩等证明材料,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招标图纸请在“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中下载。
(4)投标单位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须配合招标人进行投标证件的原件核查,如不配合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其投标文件无效。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交易集团(https://www.suex.com.cn/#/)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昆山市鹿城路535号水政大楼4楼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051****3915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厦4楼
联系人:陈秦、卢龙 电话:051****2278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郭晶宇 性别:女
职称或执业资格:一级注册造价师(工程师) 联系电话:051****2278
11.备注
(1)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8日。
(2)投标单位在人员配置等方面有能力满足招标条件而不提供(或部分提供)评标所需相关证明资料(即能得高分却不得高分)且未作出正当解释和提供相关证据(有围标串标嫌疑)的投标单位由项目法人进行约谈。
(3)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昆山市水务局;联系方式:051****2393
招标人:昆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处
代理机构:苏州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苏州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