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纪念馆除险加固与维保修缮工程(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恩来纪念馆除险加固与维保修缮工程项目已由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周恩来纪念馆除险加固与维保修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淮发改投资复〔2026〕17 号)、关于周恩来纪念馆除险加固与维保修缮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淮发改投资复〔2026〕2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周恩来纪念馆,招标人为淮安市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上级补助及市本级综合财政预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周恩来纪念馆除险加固与维保修缮工程(EPC)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中航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淮安区永怀路2号。
2.1.2建设规模:项目拟对周恩来纪念馆实施除险加固及维保修缮工程,主要包括主馆修缮工程,陈列馆除险加固及修缮工程,仿西花厅和碑园除险加固及修缮工程,主入口(1号门)优化工程,馆区内部道路、广场等系统整修工程。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文件,最终以通过审批的设计方案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158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280日历天)。
其中,设计开工日期: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施工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图集标准规范要求(含施工过程中更新的),工程质量达到现行的国家、地方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施、材料、构配件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1.6其他: /
2.2招标范围:周恩来纪念馆除险加固与维保修缮工程(EPC),包括前期报建、设计、物资采购、施工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①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各阶段图纸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后续相关配合服务、所有设计上报审批及相关评审费、图审复审及专家评审费等。
②物资采购:包含货物及材料采购及管理,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使用的绿色建材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版)》要求。
③施工:经审查的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办理相关部门项目审批备案或核准手续等相关事宜,采购与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且招标人可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其他要求: / 。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本单位执业期间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④在市场监督部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除以上四种情形外,其他情形不视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修缮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修缮设计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修缮施工业绩。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修缮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修缮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修缮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修缮监理业绩,且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1.业绩要求说明:
①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
②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金额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数据不一致时,以数据低的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日期的不予认可。
2.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证明。
3.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4.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以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其他业绩不予认可。
5.投标人的类似业绩和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类似业绩不可以重复。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 年 月 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 年 月 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 年 月 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投标人必须使用绿色建材,绿色建材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版)》要求。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由建筑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30%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计划表中明确。
3.9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0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02月01日以来任意1个月或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评 审 因 素 | 评 审 标 准 | ||
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并提供诚信库链接。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施工企业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并提供诚信库链接。 |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并提供诚信库链接。 | ||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修缮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修缮设计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修缮施工业绩。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修缮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修缮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修缮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修缮监理业绩,且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1.业绩要求说明: ①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 ②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金额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数据不一致时,以数据低的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日期的不予认可。 2.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证明。 3.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4.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以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其他业绩不予认可。 5.投标人的类似业绩和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类似业绩不可以重复。 6.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并提供诚信库链接,否则不予认可。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 |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并提供诚信库链接。 | ||
其他要求 | 1.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本单位执业期间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④在市场监督部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除以上四种情形外,其他情形不视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必须使用绿色建材,绿色建材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版)》要求。 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投标文件。 |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由建筑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投标文件。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投标文件。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入网站查询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及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30%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计划表中明确。 | 提供拟分包计划表,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投标文件。 | ||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 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02月01日以来任意1个月或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投标文件。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6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5.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条 款 内 容 | 编 列 内 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2分 其他评分因素: 0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88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 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7%、97.5%、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 K1的取值范围为:97%、97.5、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的取值为:100%。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 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 ;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97%~93%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 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 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分类取值范围下浮系数K95%、95.5%、96%、96.5%、97%、97.5%、98%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8%、9%、10%、11%、12%、13%、14%、15%机电安装工程9%、10%、11%、12%、13%、14%、15%、16%市政工程12%、13%、14%、15%、16%、17%、18%、19%、20%绿化工程17%、18%、19%、20%、21%、22%、23%、24%、25%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 分 标 准 | ||
2.2.4(1) | 工程总承包报价(88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8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计算步骤: 1.评标基准价计算:根据公式计算出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例如:计算结果为123.456元,则取123.46元。 2.偏离率计算:计算投标报价(如需修正,则以修正后的价格进行计算)相对于评标基准价的偏离率,并保留四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五位小数四舍五入。该值在后续计算中如需以百分比形式展示,则直接转换为对应的百分数。例如:偏离率0.04537经四舍五入后为0.0454,对应百分比为4.54%。 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根据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例如:得分为98.456分,则取98.46分。 |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2.2.4(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施工安排应考虑纪念馆运营特点,尽量减少对正常开放的影响,重大节假日期间应暂停施工或采取严格的安全隔离措施,高噪音、高粉尘作业应安排在闭馆时段或游客较少时段)、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6.核实现状与初步设计文件的一致性,如初步设计文件与现场实际存在差异,应以现状为准,并提出优化方案。 | ||||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1.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2.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文物保护和修旧如旧要求的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出1页扣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评审,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 |||||
2.2.4(3)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或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0.5分,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2、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的得0.5分,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1.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注册建造师,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可互相兼任,否则兼任的均不得分。 2.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02109/20210926_762262.html。 3.提供上述人员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02月01日以来任意1个月或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投标文件。 | |||
2.2.4(4) | 工程业绩(2分)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不可移动文物改造修缮工程总承包业绩,每有一个加1分,最多评1个业绩,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1.业绩要求说明: ①不可移动文物,指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古石刻、古壁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整体移动的文物。 ②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不可移动文物证明(提供官网可查询网址和截图),四种资料缺一不可。 ③四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金额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数据不一致时,以数据低的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日期的不予认可。 2.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3.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加分。 4.评标打分业绩和资格审查业绩不可以重复。投标人的类似业绩和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类似业绩不可以重复计分。 5.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并提供诚信库链接,否则不予认可。 | ||
(1分) | 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总承包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不可移动文物改造修缮工程总承包业绩,每有一个加1分,最多评1个业绩,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1.业绩要求说明: 1.业绩要求说明: ①不可移动文物,指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古石刻、古壁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整体移动的文物。 ②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不可移动文物证明(提供官网可查询网址和截图),四种资料缺一不可。 ③四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金额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数据不一致时,以数据低的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日期的不予认可。 2.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证明。 3.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4.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加分。 5.评标打分业绩和资格审查业绩不可以重复,投标人的类似业绩和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类似业绩不可以重复计分。 6.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并提供诚信库链接,否则不予认可。 | ||||
2.2.4(5) | 其他评分因素 | / | |||
评标的其他要求 |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分/评审标准 | |||
4.1.3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5名。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4.1.4 |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不带入 | |||
定标程序 |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 审 标 准 | |||
5.1.1 | 定标委员会人数 | / | |||
5.2.1 | 定标标准 | / | |||
5.3.1 | 定标方法 |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 |||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7月17日09时00分至2026年08月18日17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8月1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
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淮安市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航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漕运西路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亿力未来
100号社管大厦11楼 城四期58号楼二楼118-203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秦盼
电话:132****8166 电话:139****5195
邮编:223021 项目负责人:秦盼
电子邮箱: / 邮编:223005
电子邮箱: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淮安市淮安区数据局(淮安市淮安区城西北路29号)
联系电话:051****9605
10.3异议渠道
通过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