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凌志农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股权

交易公告 宜兴市凌志农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股权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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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结论:宜兴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布交易公告「宜兴市凌志农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股权」;预算金额为 1891310;报名截止为 2026-08-13 16:00。

所属地区 无锡市宜兴市
交易类别 国有产权
公告类型 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报名截止
预算金额 1891310
投标保证金 560000
招标人/采购人 宜兴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宜兴市万石镇石材城8幢1-3层101号
官方原文 https://ggzyjy.wuxi.gov.cn/doc/2026/07/17/4805865.shtml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宜兴市凌志农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股权」的报名截止为 2026-08-13 16:0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1891310。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宜兴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19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挂牌日期
2026-07-17
挂牌期间(天)
28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8-13 16:0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元)
1891310
挂牌价格(元)
1891310
投标保证金(元)
560000
资质要求
受让资质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合规。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受让限制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挂牌期满日16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56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宜兴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孙经理
招标人电话
051****9380
转让事项说明
1、股权转让总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2、意向受让方保证金56万元,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3、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4、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476.16万元,凌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持有90%股权,宜兴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5、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189.131万元。6、其他股东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基础信息 6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宜兴市凌志农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股权
项目编号
WXCQG26028
标的类型
股权
资产类别
企业股权
标的用途
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的设计、运营管理及投资
项目地点
宜兴市万石镇石材城8幢1-3层101号
其他 1 项 · 点击展开
交易方式
电子竞价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WXCQG26028
2026-07-17
宜兴市凌志农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股权 交易公告

公告原文

宜兴市凌志农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股权


项目名称 宜兴市凌志农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股权
项目编号 WXCQG26028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6年07月17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6年08月13日
转让方名称 宜兴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3日批准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宜兴市凌志农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320282MA1UTUF1XE
注册资本(万元) 1476.16
法定代表人 卢亮
住所 宜兴市万石镇石材城8幢1-3层101号
经营范围 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的设计、运营管理;利用自有资金对农村污水治理项目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凌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90% 股权宜兴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10% 股权
2025 年主要财务指标(审计数据) 资产总额(万元) 2861.64
净资产(万元) 1886.81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785.03
利润总额(万元) 445.45
净利润(万元) 332.21
2026年05月31日 主要财务指标(报表数据) 资产总额(万元) 2654.19
净资产(万元) 1878.27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0
利润总额(万元) -13.47
净利润(万元) -12.48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无锡市阳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
评估报告书编号 锡阳评报字(2026)第010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12-31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额(万元) 2861.64 2866.14
负债总额(万元) 974.83 974.83
净资产(万元) 1886.81 1891.3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189.131
特别事项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其他重要事项

转让底价 189.131万元
交易条件

1、(产)股权转让总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挂牌期满日16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56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用于支付无锡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转让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 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查文件

1、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行为批准文件。

2、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3、无锡市阳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出具的锡阳评报字(2026)第010号《评估报告》。

4 宜兴达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出具的 宜华师审字(2026)29 《审计报告》。
其他说明

1、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2、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3、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产)股权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必要的资信证明并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可以公告期间内至产交所查询《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4、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 发改委 文件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孙经理
联系电话 051****9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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