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花岗岩闲置石材一批)

交易公告 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花岗岩闲置石材一批)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布交易公告「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花岗岩闲置石材一批)」;预算金额为 557705;报名截止为 2026-07-21。

所属地区 无锡市市本级
交易类别 国有产权
公告类型 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报名截止
竞价时间
预算金额 557705
投标保证金 160000
招标人/采购人 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无锡市梁溪区解放西路永定桥停车场
官方原文 https://ggzyjy.wuxi.gov.cn/doc/2026/07/15/4805294.shtml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花岗岩闲置石材一批)」的报名截止为 2026-07-21,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557705。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1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挂牌日期
2026-07-15
挂牌期间(天)
7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7-21
竞价时间
2026-07-23 09:30:00 至 2026-07-23 10:00:0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元)
557705
挂牌价格(元)
557705
投标保证金(元)
160000
资质要求
受让资质要求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受让限制条件
本次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接受单项或部分受让申请;标的资产以现状为准,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16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交易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孙经理
招标人电话
051****9380
转让事项说明
1、本次转让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2、本次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接受单项或部分受让申请。3、标的资产均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4、产转让总价款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5、转让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6、标的资产搬运工作由受让方负责,相关搬运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基础信息 7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花岗岩闲置石材一批)
项目编号
WXCQZ26096
标的类型
资产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标的用途
闲置石材转让
标的面积
473.09㎡
项目地点
无锡市梁溪区解放西路永定桥停车场
其他 1 项 · 点击展开
交易方式
加价竞价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WXCQZ26096
2026-07-15
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花岗岩闲置石材一批) 交易公告

公告原文

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花岗岩闲置石材一批)


 

项目名称 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花岗岩闲置石材一批)
项目编号 WXCQZ26096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日董事会决策通过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6-07-15 挂牌终止日期:2026-07-21
转让方名称 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标的物概况

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为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花岗岩闲置石材一批,其中:60*80*10规格为主的370.46立方,零碎石材102.63立方,现存放于无锡市梁溪区解放西路永定桥停车场。

标的资产以现状为准。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诚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诚和评资字(2026)第003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评估基准日 2026-05-27
转让标的评估值(万元) 55.7705
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转让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2、本次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接受单项或部分受让申请。

3、标的资产均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转让底价 55.7705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
具体条件

1、产权转让总价款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转让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16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用于支付无锡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转让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7、标的资产搬运工作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应接受并严格执行转让方制定的《搬运规则》(详见附件1:《搬运规则》),相关搬运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本项目交易双方需支付的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备查文件

1、江苏诚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诚和评资字(2026)第003号《资产评估报告》。

其他说明

1、如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2、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时,则由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详见附件3:《报价须知》。

3、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资产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的前提下,可以在公告期间内查询《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4、看样联系人:魏经理,187****7379。

5、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交纳足额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意向受让方需提交以下材料:

自然人: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字)

(2)《报价须知》(见附件2,签字)

(3)《受让意向登记表》(见附件3,签字并填写)

(4)《看样承诺书》(签字)

企业:

(1)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

(3)《报价须知》(见附件2,盖章)

(4)《受让意向登记表》(见附件3,盖章并填写)

(5)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此项材料无须提供)

(6)《看样承诺书》(盖章)

6 、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发改委文件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孙经理
联系电话 051****9380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 竞价
增价幅度(万元) 0.5
自由竞价时间 2026-07-23 09:30:00 至 2026-07-23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附件1:《搬运规则》.doc    ç…§ç‰‡4.jpg    é™„ä»¶3:《受让意向登记表》.doc    ç…§ç‰‡2.jpg    ç…§ç‰‡1.jpg    ç…§ç‰‡3.jpg    é™„ä»¶2:《报价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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