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区第七大道管理房出租第1次公告

交易公告 建邺区第七大道管理房出租第1次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南京市建邺区相关单位发布交易公告「建邺区第七大道管理房出租第1次公告」;预算金额为 18.14 万元;报名截止为 2026-08-05。

所属地区 南京市建邺区
交易类别 国有产权
公告类型 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报名截止
预算金额 18.14 万元
项目地点 应天大街839号弘瑞广场8栋旁,893号-8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建邺区第七大道管理房出租第1次公告」的报名截止为 2026-08-05,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18.14 万元。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1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挂牌日期
2026-07-16
挂牌期间(天)
21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8-05
租赁期限
28个月(无免租期)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
18.14 万元
挂牌价格
18.14 万元
租金标准
18.1372万元/年,先付后用,无租金增长
资质要求
受让资质要求
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且近三年内无中选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不得超出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特许经营须提供相应许可证
受让限制条件
不得转租,不得开展非法金融业务;不得用于污染大、噪声大及涉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商业活动,不得用作危险物品存储仓库、浴室、棋牌室、足疗店等,不得开展明火餐饮经营,不得进行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联系信息
出租方联系人
宗女士
出租方电话
198****8091
转让事项说明
租金中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租赁押金1.8万元;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装修费用及扩容费用由承租户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出租方不予补偿;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拆除,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本次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零
基础信息 7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建邺区第七大道管理房出租第1次公告
项目编号
2026320100FB00875
标的类型
房产
资产类别
管理房
标的用途
办公
标的面积
320.0㎡
项目地点
应天大街839号弘瑞广场8栋旁,893号-8
其他 2 项 · 点击展开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一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两家及以上由出租方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承租方
租赁面积
320.0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公告原文

Report

编号:2026320100FB00875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河西建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出租建邺区第七大道管理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述

      1.1 出租方: 南京河西建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1.2 标的名称: 建邺区第七大道管理房

      1.3 挂牌起止日期:

2026年7月16日-2026年8月5日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1.5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2.1 坐落位置: 应天大街839号弘瑞广场8栋旁,893号-8

      2.2 有无房产证: 无

      2.3 建筑面积(㎡): 320.00(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2.4 建筑年代: 2010年

      2.5 出租用途: 办公

      2.6 附属设施: 无

      2.7 招租业态: 办公

      2.8 其他说明:

      (1)楼层:详见附件

      (2)装修程度:简装

      (3)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18.1372

      3.2 租期(月): 28个月 (无免租期)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详见附件(先付后用)

      3.4 租赁押金(万元):1.8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以确保其信用状况符合要求。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开展非法金融业务,不得有违反公序良俗之举。

      (4)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用于污染大、噪声大及涉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商业活动,不得用作危险物品存储仓库、浴室、棋牌室、足疗店等,不得开展明火餐饮经营,不得进行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亦不得用于其他影响生活秩序的生产经营。

      (5)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6)不得超出意向承租方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如经营范围中涉及特许经营的必须提供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且近三年内无中选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5. 其他要求:

      (1)租金增长方式:无。

      (2)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在本标的承租期间,房屋装修费用及因经营特殊需求产生的扩容费用,均由承租户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出租方不予补偿。

      (4)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5)租金中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

      (6)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

      (7)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零。

6. 其他说明

      (1)本中心受出租方委托仅发布本招租公告基本信息,具体交易事项由出租方自行组织,未尽事宜请与出租方联系,以出租方解释为准。

      (2)本中心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出租标的有本中心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本中心对出租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

      (3)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审批或备案程序。

      (4)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具体权利义务,以双方书面签署的单位统一制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房安全协议》等内容为准。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南京河西建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宗女士

      联系电话: 198****8091

      联系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湖西村19-1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南京建邺城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77****7768

附件

      

前往官方平台核验原文
跳转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
别错过下一条「南京市国有产权」商机
设定关键词与地区,新公告命中后第一时间微信提醒 — 免费,免手机号
微信扫码 · 免费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