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大王里61号5#楼3层房产出租第1次公告

交易公告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大王里61号5#楼3层房产出租第1次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南京市鼓楼区相关单位发布交易公告「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大王里61号5#楼3层房产出租第1次公告」;预算金额为 20.50 万元;报名截止为 2026-08-05。

所属地区 南京市鼓楼区
交易类别 国有产权
公告类型 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报名截止
预算金额 20.50 万元
投标保证金 5.12 万元
项目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大王里61号5#楼3层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大王里61号5#楼3层房产出租第1次公告」的报名截止为 2026-08-05,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20.50 万元。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2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挂牌日期
2026-07-23
挂牌期间(天)
14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8-05
租赁期限
24个月(含1个月装修免租期)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
20.50 万元
挂牌价格
20.50 万元
投标保证金
5.12 万元
租金标准
20.5万元/年,第二年在上一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季付(先付后用)
资质要求
受让资质要求
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受让限制条件
不得用于出租方禁止清单与负面清单中列明的业态;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联系信息
出租方联系人
王凯易
出租方电话
059****2375
转让事项说明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审批或备案程序;目前房产在租,原出租合同将于2026年9月17日到期终止,房产移交由出租方负责;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零
基础信息 7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大王里61号5#楼3层房产出租第1次公告
项目编号
2026320100FB00867
标的类型
房产
资产类别
商业房产
标的用途
商业
标的面积
437.97㎡
项目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大王里61号5#楼3层
其他 2 项 · 点击展开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租赁面积
437.97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2026320100FB00867
2026-07-23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大王里61号5#楼3层房产出租第1次公告 交易公告

公告原文

Report

编号:2026320100FB00867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出租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大王里61号5#楼3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述

      1.1 出租方: 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2 标的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大王里61号5#楼3层

      1.3 挂牌起止日期:

2026年7月23日-2026年8月5日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1.5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2.1 坐落位置: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大王里61号5#楼3层

      2.2 有无房产证: 有

      2.3 建筑面积(㎡): 437.97(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2.4 建筑年代: 2000年

      2.5 出租用途: 商业

      2.6 附属设施: 水电齐全

      2.7 招租业态: 商业

      2.8 其他说明:

      (1)楼层:3层。

      (2)装修程度:简装。

      (3)目前租赁状态:在租,出租合同即将于2026年9月17日到期终止,房产移交由出租方负责。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20.5000

      3.2 租期(月): 24个月 (含1个月装修免租期)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季付(先付后用)

      3.4 租赁押金(万元):5.12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用于出租方“禁止清单”与“负面清单”中列明的业态(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4)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5)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5. 其他要求:

      (1)租金增长方式:第二年在上一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2)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零。

6. 其他说明

      (1)本中心受出租方委托仅发布本招租公告基本信息,具体交易事项由出租方自行组织,未尽事宜请与出租方联系,以出租方解释为准。

      (2)本中心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出租标的有本中心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本中心对出租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

      (3)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审批或备案程序。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凯易

      联系电话: 059****2375

      联系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浚边村浚边818号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唐经理

      联系电话:025****872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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