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象山花园03幢104室商业出租

交易公告 浦口区象山花园03幢104室商业出租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南京市浦口区相关单位发布交易公告「浦口区象山花园03幢104室商业出租」;预算金额为 35800;报名截止为 2026-07-27。

所属地区 南京市浦口区
交易类别 国有产权
公告类型 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报名截止
预算金额 35800
投标保证金 8950
项目地点 浦口区象山花园03幢104室
官方原文 /njweb/gycq/071003/071003001/20260714/1710def7-38e8-4fe0-bf02-d6b1202...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浦口区象山花园03幢104室商业出租」的报名截止为 2026-07-27,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35800。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1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挂牌日期
2026-07-14
挂牌期间(天)
14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7-27
租赁期限
36个月(含1个月免租期)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元)
35800
挂牌价格(元)
35800
投标保证金(元)
8950
租金标准
35800元/年(前两年不变,第三年在上一年基础上上浮5%),年付,先支付后使用
资质要求
受让资质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信用中国平台无不良记录
受让限制条件
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联系信息
出租方联系人
高文涛
出租方电话
190****2318
基础信息 7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浦口区象山花园03幢104室商业出租
项目编号
2026320103FQB00228
标的类型
房产
资产类别
商业用房
标的用途
商业(生活配套)
标的面积
57.75㎡
项目地点
浦口区象山花园03幢104室
其他 2 项 · 点击展开
交易方式
综合评议(一家时按挂牌价出租,两家及以上由出租方综合评议确定承租方)
租赁面积
57.75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2026320103FQB00228
2026-07-14
浦口区象山花园03幢104室商业出租 交易公告

公告原文

Report

编号:2026320103FQB00228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南京浦口盛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出租浦口区象山花园03幢104室商业出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述

      1.1 出租方: 南京浦口盛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 标的名称: 浦口区象山花园03幢104室商业出租

      1.3 挂牌起止日期:

2026年7月14日-2026年7月27日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1.5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2.1 坐落位置: 浦口区象山花园03幢104室商业出租

      2.2 有无房产证: 有

      2.3 建筑面积(㎡): 57.75(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2.4 建筑年代: 2003

      2.5 出租用途: 商业

      2.6 附属设施: 水电齐全

      2.7 招租业态: 生活配套

      2.8 其他说明:

      (1)楼层:一层

      (2)装修程度:原商户装修

      (3)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3.5800

      3.2 租期(月): 36个月 (1个月免租期)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年付,先支付后使用

      3.4 租赁押金(万元):3个月租金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5. 其他要求:

      (1)租金增长方式:第一年、第二年租金不变、第三年在第二年的租金基础上上浮5%

      (2)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3_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本标的承租期间的房屋装修费用,由承租户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出租方不予补偿。

      (4)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内需自行进行现场勘查和充分了解,确认并知悉房屋现状,未进行实地勘查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出租标的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5)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6)现状交付,具体业态以现场咨询甲方为准。

6. 其他说明

      1)本中心受出租方委托仅发布本招租公告基本信息,具体交易事项由出租方自行组织,未尽事宜请与出租方联系,以出租方解释为准。

      (2)本中心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出租标的有本中心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本中心对出租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

      (3)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审批或备案程序。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南京浦口盛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文涛

      联系电话: 190****2318

      联系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浦云路127号4楼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南京浦口盛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55810158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