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BW3372江特牌汽车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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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结论:无锡市太湖明珠生态修复有限公司发布交易公告「苏BW3372江特牌汽车一辆」;预算金额为 44955。

所属地区 无锡市市本级
交易类别 国有产权
公告类型 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预算金额 44955
投标保证金 15000
招标人/采购人 无锡市太湖明珠生态修复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贡湖湾湿地公园水韵广场停车场
官方原文 https://ggzyjy.wuxi.gov.cn/doc/2026/07/07/4801042.shtml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44955。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无锡市太湖明珠生态修复有限公司。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18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挂牌日期
2026-07-07
挂牌期间(天)
7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元)
44955
挂牌价格(元)
44955
投标保证金(元)
15000
资质要求
受让资质要求
1、产权转让总价款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2、转让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3、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线上报名,并于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1.5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受让限制条件
标的车辆以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在申请受让前自行了解标的车辆的违章记录、事故记录、车船税缴纳、年检及过户上牌要求等情况,并于受让申请前进行现场勘查。成交后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无锡市太湖明珠生态修复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邰经理
招标人电话
051****3660
转让事项说明
本次转让标的为无锡市太湖明珠生态修复有限公司名下苏BW3372江特牌汽车一辆(品牌型号:江特牌JDF5050JGK14E5,车辆识别代号:LGDVP91G4HA133898,发动机号:H2004653,注册日期:2017年10月,已行驶里程:4051公里,检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现停放于贡湖湾湿地公园水韵广场停车场,目前可正常行驶。转让行为已经无锡市太湖明珠生态修复有限公司会议纪要批准。资产评估情况:评估机构为无锡安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编号为锡安资评字(2026)01号,评估基准日为2026-04-19,评估值为5.55万元。转让底价为4.4955万元(含税,转让方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13%)。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看样联系人:姚经理 13861811697。
基础信息 6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苏BW3372江特牌汽车一辆
项目编号
WXCQZ26079-3
标的类型
车辆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标的用途
车辆
项目地点
贡湖湾湿地公园水韵广场停车场
其他 1 项 · 点击展开
交易方式
加价竞价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公告原文

苏BW3372江特牌汽车一辆


 

项目名称 苏BW3372江特牌汽车一辆
项目编号 WXCQZ26079-3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无锡市太湖明珠生态修复有限公司会议纪要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6-07-07 挂牌终止日期:2026-07-13
转让方名称 无锡市太湖明珠生态修复有限公司
标的物概况

本次转让标的资产无锡市太湖明珠生态修复有限公司名下的BW3372江特牌汽,现停放于贡湖湾湿地公园水韵广场停车场目前正常行驶。车辆具体情况如下:

车牌号码:BW3372

品牌型号:江特牌JDF5050JGK14E5

车辆识别代号:LGDVP91G4HA133898

发动机号:H2004653

注册日期:201710

已行驶里程:4051公里

检验有效期至202610

标的车辆以现状为准。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无锡安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锡安资评字(2026)01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评估基准日 2026-04-19
转让标的评估值(万元) 5.55
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转让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13%

2、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自行至相关部门了解标的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有无违章记录、事故记录、车船税的缴纳情况、年检情况及过户上牌的要求等事项。

3、意向受让方应于受让申请前对标的车辆进行现场勘查,标的车辆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车辆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4、上述车辆成交后,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但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不包括转让前发生的违章曝光罚款、维修等非正常过户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5 、在完成转让标的车辆变更登记手续后,转让方才能将车辆交付给受让方。
转让底价 4.4955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
具体条件

1、产权转让总价款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转让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并于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1.5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用于支付无锡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转让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备查文件

无锡安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锡安资评字(2026)01号资产评估报告》

其他说明

1、如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2、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详见附件1:《报价须知》。

3、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资产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的前提下,可以在公告期间内查询《资产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看样联系人:经理138****1697

4、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交纳足额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意向受让方需提交以下材料:

自然人: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字)

(2)《报价须知》(见附件1,签字)

(3)《受让意向登记表》(见附件2,签字并填写)

(4)《看样承诺书》(签字)

企业:

(1)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

(3)《报价须知》(见附件1,盖章)

(4)《受让意向登记表》(见附件2,盖章并填写)

(5)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此项材料无须提供)

(6)《看样承诺书》(盖章)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邰经理
联系电话 051****3660

附件1:报价须知.doc    照片1.jpg    附件2:受让意向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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