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润同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无锡迪普微视科技有限公司5%股权

交易公告 无锡润同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无锡迪普微视科技有限公司5%股权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无锡润同实业有限公司发布交易公告「无锡润同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无锡迪普微视科技有限公司5%股权」;预算金额为 312.90 万元;报名截止为 2026-07-23 16:00。

所属地区 无锡市市本级
交易类别 国有产权
公告类型 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报名截止
预算金额 312.90 万元
投标保证金 32.0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 无锡润同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无锡市锡山区二泉东路19号集智商务广场21层2103室D2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无锡润同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无锡迪普微视科技有限公司5%股权」的报名截止为 2026-07-23 16:0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312.9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无锡润同实业有限公司。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19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挂牌日期
2026-06-26
挂牌期间(天)
27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7-23 16:0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
312.90 万元
挂牌价格
312.90 万元
投标保证金
32.00 万元
资质要求
受让资质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合规;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受让限制条件
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受让权,应在挂牌公告期内通过无锡产权交易所报名参与受让,在场内行使优先受让权;对外资收购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无锡润同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陈经理
招标人电话
051****9380
转让事项说明
1、股权转让总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挂牌期满日16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32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3、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4、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5、标的企业注册资本400万元,实收资本190万元,转让方认缴20万元已全部完成实缴,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6047.98+210.00)×5%=312.90万元;6、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标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曲平原投资的无锡迪普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持股20%,拟受让5%;7、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发改委文件执行
基础信息 6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无锡润同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无锡迪普微视科技有限公司5%股权
项目编号
WXCQG26026
标的类型
股权
资产类别
企业股权
标的用途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等)
项目地点
无锡市锡山区二泉东路19号集智商务广场21层2103室D2
其他 1 项 · 点击展开
交易方式
电子竞价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WXCQG26026
2026-06-26
无锡润同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无锡迪普微视科技有限公司5%股权 交易公告

公告原文

无锡润同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无锡迪普微视科技有限公司5%股权


项目名称 无锡润同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无锡迪普微视科技有限公司5%股权
项目编号 WXCQG26026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6年06月26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6年07月23日
转让方名称 无锡润同实业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会议批准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无锡迪普微视科技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320205MADPYQT98W
注册资本(万元) 400
法定代表人 曲平原
住所 无锡市锡山区二泉东路19号集智商务广场21层2103室D2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通讯设备修理;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32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无锡迪普微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70% 股权无锡迪普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20% 股权无锡市产业创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5% 股权无锡润同实业有限公司 持有5% 股权
2025 年主要财务指标(审计数据) 资产总额(万元) 1218.60
净资产(万元) -726.01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83.27
利润总额(万元) -703.84
净利润(万元) -703.84
2026年04月30日 主要财务指标(报表数据) 资产总额(万元) 827.26
净资产(万元) -1037.04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0
利润总额(万元) -507.04
净利润(万元) -507.04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公勤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公勤评报字[2026]第008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评估基准日 2025-12-31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额(万元) 1218.60 /
负债总额(万元) 1944.60 /
净资产(万元) -726.01 6047.98(收益法)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312.9
特别事项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其他重要事项

1、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应在挂牌公告期内通过无锡产权交易所报名参与受让,在场内行使优先受让权。

2、标的企业注册资本400万元,实收资本190万元,转让方认缴20万元,已全部完成实缴。评估结果按认缴比例分配法确定,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应缴未缴出资额)×5%= 6047.98+210.00×5%=312.90万元。

3、其他详见《评估报告》。

转让底价 312.9万元
交易条件

1、(产)股权转让总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挂牌期满日16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意向受让保证32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用于支付无锡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转让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查文件

1、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行为批准文件。

2、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3、江苏公勤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公勤评报字[2026]008号《评估报告》。

4、江苏公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公勤会审字(2026)第0319号《审计报告》。

其他说明

1、管理层应当与其他受让方平等竞争。现予公告管理层拟受让情况:标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曲平原投资的无锡迪普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参与本次受让。无锡迪普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持股比例为20%,拟受让5%

2、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

3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4、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产)股权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必要的资信证明并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可以在公告期间内至产交所查询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5、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发改委文件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经理
联系电话 051****9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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