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塘上地块土方清运工程[重新招标第1次]

其他 【经开区】塘上地块土方清运工程[重新招标第1次]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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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结论:常州市武进区丁堰街道办事处发布其他「【经开区】塘上地块土方清运工程[重新招标第1次]」;预算金额为 950000。

所属地区 常州市市本级
交易类别 工程建设
公告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预算金额 950000
招标人/采购人 常州市武进区丁堰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 江苏三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丁堰街道
资质等级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官方原文 https://ggzy.xzsp.changzhou.gov.cn/jyzx/001009/001009004/001009004001...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950000。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常州市武进区丁堰街道办事处,代理机构为江苏三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12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元)
950000
资质要求
资质等级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常州市武进区丁堰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联系人
董源
招标人电话
051****5024
代理机构
江苏三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汪朝阳
代理机构电话
133****1821
基础信息 3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塘上地块土方清运工程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
丁堰街道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公告原文

经开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经开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塘上地块土方清运工程已由常州市武进区丁堰街道办事处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市武进区丁堰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集体资金:0.0%,私有资金: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塘上地块土方清运工程[重新招标第1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

二、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丁堰街道
  工程规模:总投资约95万元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6年06月27日到2026年07月26日
  本次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招标文件范围内全部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工程共划分成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序号
标段内容
规模标准(平方米)
估算价(万元)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注册建造师 专业、等级
1
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95.0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它投标要求:。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化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6年07月07日到2026年07月13日,用CA锁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常州经开区“(http://czjkq.etrading.cn/)”,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常州经开区专区、常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经开限额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6年07月07日到2026年07月13日
  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见附件。
  本项目评标细则: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常州市武进区丁堰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三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常州市武进区延陵东路508号
地 址: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中路708号
联系人:
董源
联系人:
汪朝阳
电 话:
051****5024
电 话:
133****1821

备注:
  1、如您是第一次参加常州经开区限额以下项目网上投标,请您先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经开区专区"(http://czjkq.etrading.cn/)"登陆并激活绑定CA锁,方可进行业务操作,具体操作请按照平台注册指南办理。如是电子化开评标项目,投标单位应携带CA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如无CA锁,请咨询电话152****0726,QQ756923572。
  2、潜在投标人可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经开区专区实时了解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公示信息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招标控制价发布及答疑澄清”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如采用“不见面”开评标,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本“不见面”开评标要求,自行承担投标失误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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