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XQ202403001-X02]新吴区江溪一级消防站新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WXXQ202403001-X02]新吴区江溪一级消防站新建工程施工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发布招标公告「[WXXQ202403001-X02]新吴区江溪一级消防站新建工程施工」;预算金额为 21000000;投标截止为 2026-06-26 09:30。

所属地区 南通市市本级
交易类别 工程建设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报名截止
预算金额 21000000
招标人/采购人 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金城路与春华路交叉口东南侧
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官方原文 https://www.ggzy.gov.cn/information/deal/html/a/320000/0101/20260529/...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WXXQ202403001-X02]新吴区江溪一级消防站新建工程施工」的投标截止为 2026-06-26 09:3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21000000。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代理机构为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评标方式分析

基于公告原文 LLM 提取
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客观度评分
100 / 100
分类
价格主导
客观度高,人为干预空间小
含专家主观评分:
原文摘录: ?合理低价法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8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6-05 23:59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6-26 09:3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元)
21000000
资质要求
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中小企业政策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人联系人
肖振波
招标人电话
051****5401
招标人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清晏路29号
代理机构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章宸玮、吴轶群
代理机构电话
189****7618
基础信息 6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新吴区江溪一级消防站新建工程
标段编号
WXXQ202403001-X02
标段名称
施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区财政
项目地点
金城路与春华路交叉口东南侧
技术与质量 4 项 · 点击展开
工期
30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计划开工日期
2026-08-01
计划竣工日期
2027-05-28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公告原文

新吴区江溪一级消防站新建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WXXQ202403001-X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吴区江溪一级消防站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吴区江溪一级消防站新建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23〕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人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

2.2 建设地金城路与春华路交叉口东南侧

2.3 建设内容: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建、装饰、安装、景观绿化,室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本项目位于金城路与春华路交叉口东南侧,规划用地面积约67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2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消防站业务用房、报告厅、篮球场、训练塔、内部停车场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建筑物层数(最大):地上6层;建筑物高度(最大):25.7米;单跨跨度(最大):12.4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3344.76平方米;结构类型:框架结构;总面积:3543.84平方米。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2100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建、装饰、安装、景观绿化,室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8月1日,竣工日期:2027年5月28日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建筑业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以来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2024529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529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 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拟分包计划表》中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7 本次招标为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17002026年6月5日2359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投标件的递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626930。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

管理中心                                        苏)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清晏路2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梁清

                                            555-1807 

联系人:肖振波                            联系人:宸玮吴轶群

电话:051****5401                       电话:189****7618 

传真:                                    项目负责人:宸玮

邮编:                                    传真: /

电子邮箱:214000                          邮编:214000

电子邮箱:jhra189****7618@163.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无锡市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5084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