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HS202206012-X08]无锡万马村乡村振兴项目未来农场周边景观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WXHS202206012-X08]无锡万马村乡村振兴项目未来农场周边景观改造工程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无锡市惠高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布招标公告「[WXHS202206012-X08]无锡万马村乡村振兴项目未来农场周边景观改造工程」;预算金额为 475.00 万元;投标截止为 2026-06-15 09:30。

所属地区 南通市市本级
交易类别 工程建设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预算金额 475.0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 无锡市惠高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万马村,西至五牧运河,东至(原半夜浜)石渎河,北依万张里圩河,南至京杭大运河
项目负责人要求 [园林绿化专业职称中级](含)以上
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5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客观度 100/100)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WXHS202206012-X08]无锡万马村乡村振兴项目未来农场周边景观改造工程」的投标截止为 2026-06-15 09:3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475.0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无锡市惠高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5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评标方式分析

基于公告原文 LLM 提取
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客观度评分
100 / 100
分类
价格主导
客观度高,人为干预空间小
含专家主观评分:
原文摘录: 合理低价法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6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6-15 09:3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
475.00 万元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5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
项目负责人要求
[园林绿化专业职称中级](含)以上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中小企业政策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无锡市惠高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洪辉
招标人电话
051****0061
招标人地址
惠山区洛社镇洛玉路36号108室
代理机构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邵晓红
代理机构电话
051****9023
基础信息 7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无锡万马村乡村振兴项目
项目编号
WXHS202206012-X08
标段编号
WXHS202206012-X08
标段名称
未来农场周边景观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地点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万马村,西至五牧运河,东至(原半夜浜)石渎河,北依万张里圩河,南至京杭大运河
技术与质量 2 项 · 点击展开
工期
9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公告原文

无锡万马村乡村振兴项目(项目名称)未来农场周边景观改造工程(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WXHS202206012-X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万马村乡村振兴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惠行审备[2022]27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无锡市惠高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无锡市惠高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 自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未来农场周边景观改造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未来农场周边景观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万马村,西至五牧运河,东至(原半夜浜)石渎河,北依万张里圩河,南至京杭大运河 

2.3 建设内容: 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新建及改建工程,包括:景观植物工程、景观园建工程、景观排水工程、景观安装工程等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景观绿化面积约10967.75平方米,其中包括建筑面积约106平方米的一层咖啡厅。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475.0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新建及改建工程,包括:景观植物工程、景观园建工程、景观排水工程、景观安装工程等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 中型 技术复杂工程: 否

2.9 工期: 90 日历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10.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园林绿化专业职称中级](含)以上(资质),园林绿化专业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如职称证上未注明专业,则以注册执业证书或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以证明其专业。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5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类似工程金额以施工合同上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为三年,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上须发包人(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信息为准。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2023年05月29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自 2024年05月29日 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5年05月29日 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05月29日16时30分 至 2026年06月05日23时59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15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无锡市惠高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惠山区洛社镇洛玉路36号108室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无锡市雪浪街道锡南路128号三楼西侧 
联系人:
洪辉 
联系人:
邵晓红 
电话:
051****0061 
电话:
051****9023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项目负责人:
刘磊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无锡市惠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1702 

10.3 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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