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近海镇农贸市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A3206810359000939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启东市近海镇农贸市场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启东市近海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启东市近海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上海坤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启东市近海镇农贸市场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 启东市近海镇
2.3 建设内容: 本工程为启东市近海镇农贸市场改造工程,位于启东市近海镇农贸市场。本工程地上总建筑面积为2718.45㎡,其中:公厕建筑面积为29.07㎡;平房1建筑面积为131.76㎡;平房2建筑面积为104.40㎡;平房3建筑面积为101.92㎡;钢结构菜市场建筑面积为2380.37㎡;建筑高度:平房及公厕3.5米、钢结构菜市场9米。其他详见施工图纸。
2.4 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2.5 工程规模: 详见建设内容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估算投资约633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启东市近海镇农贸市场改造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厕、平房1、平房2、平房3、钢结构菜市场、室外配套(包含:室外消防给水、场地、雨污水、围墙)。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 12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
注: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3.4.2近两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仅对本项目要求的企业资质不达标的进行限制)。
(2)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7月 21日至 2026 年 8 月 3 日 9 时 0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8 月 3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本工程不适用)。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2)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 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3)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 2025 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讨薪事件的 123 家企业予以全省范围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63家企业予以全省批评提醒;对31名人员予以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32名从业人员予以全省批评提醒(名单详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 2025 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限制市场准入的企业和人员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限制市场准入的企业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不含换证)、分立、重组,不得参与省内各类评优评奖,除已发布中标公告或已签订合同的项目外,不得承揽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启东市近海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坤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启东市近海镇人民街2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华石南路生命健康科技城18号楼 108二楼
联系人: 田正茂 联系人: 黄波
电话: 051****8260 电话: 130****6890
邮编: 226200 邮编: 226200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0693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