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2航站楼室内装修工程二标段
淮安涟水国际机场航站区改扩建工程(项目名称)
T2航站楼室内装修工程二标段(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E3208000337007272002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涟水国际机场航站区改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基础发〔2022〕1418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淮安涟水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淮安涟水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T2航站楼室内装修工程二标段(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T2航站楼室内装修工程二标段
2.2建设地点:淮安涟水国际机场
2.3建设内容:包括T2航站楼0.00m层(含信息中心、政要贵宾)、地下连廊、地下交通核的 装修工程施工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资料及工程量清单。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包括T2航站楼0.00m层(含信息中心、政要贵宾)、地下连廊、地下交通核的 装修工程施工等,建筑面积约33074平方米。
2.6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4676.012708万元。
2.7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该项目具体包 含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技术复杂工程:
2.9工期:180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投标人应确保本项目工期不得影响航站楼工程总进度,招标人有权根据航站楼工程总体进度调整本项目工期))
2.10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在有效期内;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700万元及以上且房屋建筑面积2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1)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包 含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某一方为联合体,需要联合体全部成员签字盖章)。
(2)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认定以中标通知书(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为准,三项材料中至少有一项能够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如均未反映不予认可;如反映不一致的,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如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的,投标人需提供经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项目负责人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项材料需载明类似工程的时间、金额、面积、承包内容、项目负责人等;三项材料必须能直接清楚地反映出招标所需相关数据和内容,均未描述的不予认可。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中缺项漏项的或模糊不清的,视同未提供。
(4)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没有验收时间的不予认可;房屋建筑面积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上的建筑面积不一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如提供的是联合体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联合体协议书、结算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成员单位实际承担的内容与规模,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业绩按其所承担内容的全额认定,相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业绩按其所承担内容所占比例认定,以联合体协议和结算证明材料为准,成员单位实际承担的内容与规模需达到认定标准,业绩才予以认可。
如提供的业绩是包 含住宅性质的混合型业绩,则合同中须能够明确区分“公共建筑”内容的金额和面积,有效业绩以“公共建筑”内容金额和面积为准,如无法明确区分则为无效业绩。
“公共建筑”含办公建筑(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楼)、商业建筑(商场、金融建筑),旅游建筑(酒店、娱乐场所)、科教文卫建筑(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通信建筑(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建筑(机场航站楼、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2024年5月25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年5月25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 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年月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2月01日以来任意1个月或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1)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推荐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则采取投票表决方式确定排序优先。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无效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在招标人的接受范围内,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招标人也可以选择重新招标。 (3)淮安涟水国际机场航站区改扩建工程T2航站楼室内装修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划分为一标段、二标段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对本工程上述标段同时投标(兼投),但最多只能中选一个标段(不兼 中)。本工程下的两个标段的开、评标顺序为先一标段,后二标段;各标段独立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在本工程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本工程二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由后续名次依次递补。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方法三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从以下方法×、方法×(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R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R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9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10家,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19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是否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是。□否。 (四)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五)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初步评审 | |||
2.2.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提供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投标文件。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投标文件。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入网站查询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及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 ||
其他要求 | 1、自2024年05月25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25年05月25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 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投标 文件。 | ||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 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 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2月01日以来任意1个月或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投标文件。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5.评标办法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18分 投标人业绩:≤2分 其他:分 | |||||||||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是□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79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1分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施工组织设计:8分 投标人业绩:2分 投标报价:90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0分 其他:0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 | |||||||||
65%~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8%; K2的取值范围为: 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4%。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 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97%~93%,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 |||||||||||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B在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 |||||||||||
分类 | 取值范围 | ||||||||||
下浮系数K | 95%、95.5%、96%、96.5%、97%、97.5%、98% | ||||||||||
下浮率Δ | 房屋建筑工程 |
6%、7%、8%、9%、10%、11%、12% | |||||||||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 |
8%、9%、10%、11%、12%、13%、14%、15% | ||||||||||
机电安装工程 | 9%、10%、11%、12%、13%、14%、15%、16% | ||||||||||
市政工程 | 12%、13%、14%、15%、16%、17%、18%、19%、20% | ||||||||||
绿化工程 | 17%、18%、19%、20%、21%、22%、23%、 | ||||||||||
24%、25% | |||||||||||
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3.4 (1) |
施工组织 设计评分 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评审 |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 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80页,每超过1页的,扣/分。 | ||||||||
(注: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8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 |||||||||||
评分因素 | 页数要求 | 分值 |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
不超过/页 |
2分 |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不超过/页 |
1分 |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 证措施: |
不超过/页 |
1分 |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 的 保 证 措施: |
不超过/页 |
1分 |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不超过/页 |
分 |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不超过/页 |
1分 |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不超过 页 |
1分 | |||||||||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
不超过/页 |
1分 | |||||||||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 分 | ||||||||||
□其他(≤2分): (注:根据发包内容自行填写,并明确评分要点。) |
不超过 页 |
分 | |||||||||
2.3.4 (2) |
投标人业 绩评分标 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企业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700万元及以上且房屋建筑面积2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有一个得1分,满分得2分。 备注:本打分项中投标人业绩与资格审查中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以重复。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1)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包 含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某一方为联合体,需要联合体全部成员签字盖章)。 (2)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项材料需载明类似工程的时间、金额、面积、承包内容、项目负责人等;三项材料必须能直接清楚地反映出招标所需相关数据和内容,均未描述的不予认可。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中缺项漏项的或模糊不清的,视同未提供。 (3)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没有验收时间的不予认可;房屋建筑面积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上的建筑面积不一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如提供的是联合体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联合体协议书、结算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成员单位实际承担的内容与规模,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业绩按其所承担内容的全额认定,相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业绩按其所承担内容所占比例认定,以联合体协议和结算证明材料为准,成员单位实际承担的内容与规模需达到认定标准,业绩才予以认可。 如提供的业绩是包 含住宅性质的混合型业绩,则合同中须能够明确区分“公共建筑”内容的金额和面积,有效业绩以“公共建筑”内容金额和面积为准,如无法明确区分则为无效业绩。 “公共建筑”含办公建筑(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楼)、商业建筑(商场、金融建筑),旅游建筑(酒店、娱乐场所)、科教文卫建筑(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通信建筑(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建筑(机场航站楼、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 | 2分
| |||||||
2.3.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9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
90分 |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09时00分至2026年6月30日09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30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uaian.gov.cn)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淮安涟水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空港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201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人:殷东亮、王奕骁
电话:051****6176 电话:182****3810、132****4823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xsm@jstcc.cn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淮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8315
10.3异议渠道
参照(苏建规字〔2016〕4号文)执行。
通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提出。
淮安涟水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李工051****6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