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粉车间一(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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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结论:巨石集团淮安有限公司发布招标公告「微粉车间一(三期)」;预算金额为 29710000;投标截止为 2026-06-12 09:00。

所属地区 淮安市市本级
交易类别 工程建设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29710000
招标人/采购人 巨石集团淮安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涟水县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巨石路东侧。
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官方原文 https://ggzy.huaian.gov.cn/jyxx/001001/001001001/20260529/04b9425b-9d...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微粉车间一(三期)」的投标截止为 2026-06-12 09:0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29710000。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巨石集团淮安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评标方式分析

基于公告原文 LLM 提取
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客观度评分
100 / 100
分类
价格主导
客观度高,人为干预空间小
含专家主观评分:
原文摘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评标入围、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3.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关键信息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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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时间节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6-12 09:00
开标时间
2026-06-12 09:0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元)
29710000
资质要求
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是投标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和2025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否允许分包
中小企业政策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巨石集团淮安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人电话
158****0678
招标人地址
涟水县新材料产业园巨石路1号。
代理机构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漆工
代理机构电话
051****3198
基础信息 6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年产10万吨电子级玻璃纤维暨3.9255亿米电子布零碳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E3208000337007340001001
标段名称
微粉车间一(三期)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项目地点
涟水县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巨石路东侧。
技术与质量 2 项 · 点击展开
工期
14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公告原文

微粉车间一(三期)

 

年产10万吨电子级玻璃纤维暨3.9255亿米电子布零碳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微粉车间一(三期)(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E3208000337007340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10万吨电子级玻璃纤维暨3.9255亿米电子布零碳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涟水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涟水发改备20253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巨石集团淮安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巨石集团淮安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微粉车间一(三期)(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微粉车间一(三期)

2.2 建设地点:涟水县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巨石路东侧。

2.3 建设内容:土建、安装及附属工程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本项目为轻型门式钢架(局部为框架结构体系),地上一层,总建筑面积20033㎡,建筑高度12.25米,最大跨度23.8米。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约2971。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本工程为年产10 万吨电子级玻璃纤维暨3.9255 亿米电子布零碳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微粉车间一(三期),本次招标单体建筑面积为20033.63 ㎡;无地下室,地上一层;屋面钢架结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 14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2024 5 22 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2025 5 22 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其他要求

3.8.1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5年10月1以来任意1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其与投标企业签订的聘用合同)。

3.8.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5年10月1以来任意1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其与投标企业签订的聘用合同)。

注: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3.5(1)项包含的情形如下: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d、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3.4.2、3.4.3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字或签电子章均予以认可)。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审查标准如下: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方法一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从以下 方法×、方法× (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R 家(R般不少于15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R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R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   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   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 R 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四)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

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质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1)项包含的情形如下: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d、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其他禁止性情形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8.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8.2项规定。

2.2.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5.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评标入围、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3.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5 29 17 00 分至20266 11 23 59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6 12 09 00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请投标人提前注册、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可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用户手册查看操作指南(咨询电话:025****8675)。投标文件中需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获取的材料,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链接,信息库中的资料需信息完整、清晰、有效。未按要求从信息库中获取的材料,在评标时该材料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巨石集团淮安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涟水县新材料产业园巨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涟水县义乌商品城10

石路1号。                                 号楼203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漆工                                

电话:158****0678                    电话:051****3198                  

传真:      /                        项目负责人:高先生                    

邮编:    /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                          

电子邮箱: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涟水县数据局

联系电话051****9069,82315690  

10.3异议渠道

通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别错过下一条「淮安市工程建设」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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