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BH202508004-X02]舜新路延长段(钱胡路-纬三路)新建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WXBH202508004-X02]舜新路延长段(钱胡路-纬三路)新建项目施工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无锡市滨湖区荣巷街道办事处发布招标公告「[WXBH202508004-X02]舜新路延长段(钱胡路-纬三路)新建项目施工」;预算金额为 4900.00 万元;投标截止为 2026-05-15 09:30。

所属地区 南通市市本级
交易类别 工程建设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报名截止
预算金额 4900.0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 无锡市滨湖区荣巷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 江苏君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滨湖区荣巷街道勤新工业园西侧
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业绩要求 2023年04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8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客观度 50/100)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WXBH202508004-X02]舜新路延长段(钱胡路-纬三路)新建项目施工」的投标截止为 2026-05-15 09:3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4900.0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无锡市滨湖区荣巷街道办事处,代理机构为江苏君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及以上,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评标方式分析

基于公告原文 LLM 提取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客观度评分
50 / 100
分类
价格-技术均衡
价格与专家评分共同决定
含专家主观评分:
原文摘录: 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30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5-08 23:59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5-15 09:3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
4900.00 万元
资质要求
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及以上
业绩要求
2023年04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8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
项目负责人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中小企业政策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无锡市滨湖区荣巷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联系人
周廷
招标人电话
051****0438
招标人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路888号
代理机构
江苏君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叶小青、杨静
代理机构电话
180****8818
基础信息 7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舜新路延长段(钱胡路-纬三路)新建项目
项目编号
WXBH202508004-X02
标段编号
WXBH202508004-X02
标段名称
施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财政(政府投资100%)
项目地点
滨湖区荣巷街道勤新工业园西侧
技术与质量 4 项 · 点击展开
工期
214日历天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计划开工日期
2026-06-01
计划竣工日期
2027-01-01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公告原文

资格预审公告

舜新路延长段(钱胡路-纬三路)新建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名称)

资格预审公告

标段编号:WXBH202508004-X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舜新路延长段(钱胡路-纬三路)新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滨湖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舜新路延长段(钱胡路~纬三路)新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滨行审投许[2024]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无锡市滨湖区荣巷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无锡市滨湖区荣巷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 自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君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

2.2 建设地点:滨湖区荣巷街道勤新工业园西侧

2.3 建设内容: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雨水管线工程、通信管道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工程、景观工程等内容。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拟新建舜新路延长段(钱胡路~纬三路),道路全长约680米,红线宽度为30米,规划为城市次干路,沿道路新建1座桥涵跨越沿山河(桥梁最大单跨20米),同步建设管线、照明、交通安全设施和绿化等配套设施。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4900.0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雨水管线工程、通信管道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工程、景观工程等内容。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否

2.9 工期:21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6月01日,竣工日期:2027年01月01日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本工程所属行业: 建筑业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已统筹在招标人其他项目中预留。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2023年04月01日 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投标人自2023年04月 0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8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上述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所挑选的信息为准。单项合同的合同价金额以施工合同所注为准,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自 2024年04月28日 以来(近2年内),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5年04月28日 以来(近1年内),申请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符合资格预审公告或者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4月28日17时00分至2026年05月08日23时59分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时30分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无锡市滨湖区荣巷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君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路88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蠡园街道环湖苑88号三楼309室-1  
联系人:
周廷  
联系人:
叶小青、杨静  
电话:
051085510438  
电话:
180****8818  
传真:
 
项目负责人:
叶小青  
邮编:
214063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214171  
电子邮件:
893382759@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无锡市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8710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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