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第4批:原实验室搬迁)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盐城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第4批:原实验室搬迁)采购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盐城市市本级相关单位发布招标公告「盐城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第4批:原实验室搬迁)采购公告」;预算金额为 500000;投标截止为 2025-12-16 09:00。

所属地区 盐城市市本级
交易类别 政府采购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500000
项目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
官方原文 https://www.ggzy.gov.cn/his/information/deal/html/a/320000/0201/20251...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盐城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第4批:原实验室搬迁)采购公告」的投标截止为 2025-12-16 09:0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500000。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11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25-12-16 09:00
开标时间
2025-12-16 09:0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元)
500000
最高限价(元)
500000
资质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中小企业政策
基础信息 4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盐城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第4批:原实验室搬迁)
项目编号
JSZC-320900-YDCW-G2025-003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
技术与质量 1 项 · 点击展开
工期
每阶段累计工期不超过30天(含验收),搬迁约3次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JSZC-320900-YDCW-G2025-0032
2025-11-26
盐城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第4批:原实验室搬迁)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公告原文

项目概况

盐城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第4批:原实验室搬迁) JSZC-320900-YDCW-G2025-003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2-16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0-YDCW-G2025-0032

项目名称: 盐城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第4批:原实验室搬迁)

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0万元

采购需求:

将位于盐城市农业农村局(文港中路106号)的盐城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实验室内相关实验仪器、设备、设施、资料等搬迁至盐城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亭湖区瑞鹤路)1112层新建实验室内,并完成仪器设备搬迁后的调试工作,并对需要进行检定和校准的设备按要求提供检定或校准证书。(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连续或分阶段实施(根据甲方要求或通知),每阶段累计工期不超过30天(含验收)。搬迁约3次,各阶段搬迁具体时间由甲方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协商进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填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2-1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