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殡仪馆尾气处理等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323000202602000152
项目名称:沂水县殡仪馆尾气处理等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单位:万元
A
沂水县殡仪馆尾气处理等设备采购项目
1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50.00
供货期 :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 落 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根据《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 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 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 目,大型及以上企业不具有参与资格,投标供 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 求: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产品、所提供服务和工程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