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专用要约条款”:“7.1.9 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规则”:“定标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第一天,开启定标会,依据定标小组在定标会当天根据中标候选人提供自2021年8月10日至开标截止日前类似工程业绩(定标会时中标候选人须带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作为佐证)及业绩数量最多的为本项目第一中标人,依此类推;如业绩数量一致,则采用随机摇球的方式选定,摇出的第一个球所代表的单位为第一中标人,依此类推)”现修改为:“定标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第一天,开启定标会,依据定标小组在定标会当天根据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近5年(2021年09月10日至2026年09月10日)类似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定标会时中标候选人须带施工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及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作为佐证(类似业绩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业绩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及业绩数量最多的为本项目第一中标人,依此类推;如业绩数量一致,则采用随机摇球的方式选定,摇出的第一个球所代表的单位为第一中标人,依此类推。”以最终澄清文件为准。2、原提交资审文件截止时间、资审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3日09时30分,现修改为:提交资审文件截止时间、资审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0日09时30分。3、原计划工期:9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9月15日,现修改为: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9月21日。4、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