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医院GE设备一批维护保养服务中标公告采购包1

中标结果公告 泰州市人民医院GE设备一批维护保养服务中标公告采购包1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泰州市人民医院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泰州市人民医院GE设备一批维护保养服务中标公告采购包1」;中标金额为 4170000。

所属地区 泰州市市本级
交易类别 政府采购
公告类型 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中标金额 4170000
招标人/采购人 泰州市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人 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官方原文 https://www.ggzy.gov.cn/information/deal/html/a/320000/0202/20260422/...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中标金额为 4170000。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泰州市人民医院,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14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商务条款
中标金额(元)
4170000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泰州市人民医院
招标人联系人
刘先生
招标人电话
052****5098
代理机构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马先生
代理机构电话
189****1867
中标人
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评审专家
["吴宏斌(评审组长)", "张勤(采购人评委)", "李小芳", "夏伟", "丁一杰"]
基础信息 3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泰州市人民医院GE设备一批维护保养服务
项目编号
JSZC-321200-HWZX-G2026-0158
标段名称
GE设备一批维护保养服务
技术与质量 1 项 · 点击展开
合同工期
三年
其他 1 项 · 点击展开
废标原因
[]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JSZC-321200-HWZX-G2026-0158
2026-04-22
泰州市人民医院GE设备一批维护保养服务中标公告采购包1 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原文

项目编号JSZC-321200-HWZX-G2026-0158 

项目名称:泰州市人民医院GE设备一批维护保养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91310000607327827A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意威路96号1幢83.4(均分制)417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GE设备一批维护保养服务

服务范围:超高端CT1台维护保养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宏斌(评审组长)、张勤(采购人评委)、李小芳、夏伟、丁一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协会《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采协(2024〕2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70%计算,即50万以下按照1.6%计算为8000元,50-400万区间按1.5%计算,即3500000元*0.015=52500元,400-1000万区间按1.1%计算,即1870元,上述合计(8000+52500+1870)元*0.7=43659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编号:0675-266JOC00306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州市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东风南路8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2****5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第14、15层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89****18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189****186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