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5012026000163
二、项目名称:“五强”检察院赋能提升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成都方和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盛路138号 1,047,860.00元 98.3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方和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3070200 C23070200 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五强”检察院赋能提升服务项目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110日内交付完成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丽娟 、 苟学蓉 、 屠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遵循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依据招标代理协议及磋商文件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定额人民币154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4万元。 收取对象: 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8012,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300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江安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