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QZMS2026-ZFCG038
二、项目名称:2026年广告制作维修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陕西乾禧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二府庄1号荣豪大厦2108室
被投诉人:陕西秦洲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溪大道阳光商务大厦十楼
四、基本情况
2026 年 8 月 13 日,投诉人因对榆林市公园广场服务中心2026 年广告制作维修维护服务采购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1.代理机构组织的谈判小组以投诉人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中“巩固文明城市内容宣传”简易平面效果设计图出现“赣州”字样为由,认定投诉人不符合商务符合性审查第 20 条要求,符合性审查不予以通过,将投诉人作无效投标处理。该认定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评审结论错误。
2.代理机构组织的谈判小组未履行法定书面澄清程序,直接判定投诉人响应文件无效、作废标处理,评审行为程序违法。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等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现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 1,经向谈判小组核查,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中要求提供的简易平面效果设计图,属于投标供应商针对项目内容出具的专项设计方案载体,属于本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及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