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B3206210336000465 | 项目名称 | 海安市城乡污水收集处理一体化工程 |
| 标段编号 | B3206210336000465013002 | 标段名称 | 提质增效城区道路雨、污水管网修复(建成区主支管网)施工监理 |
| 工程类型 | 监理 |
海安市城乡污水收集处理一体化工程
提质增效城区道路雨、污水管网修复(建成区主支管网)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城乡污水收集处理一体化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安市B区域(永安路以东,老通扬河以南,中坝路以西,江海路以南,宁海路以西,长江路以北)、C区域(如海河以东,老通扬河以南,永安路以西,长江路以北)、D区域(宁海路以东,老通扬河以南,长江路以北)、E区域(如海河以东,长江路以南,永安路以西,东海大道以北)、F区域(永安路以东,长江路以南,宁海路以西,东海大道以北)、G区域(宁海路以东,长江路以南,老通扬河以西,东海大道以北)、H区域(如海河以东,老通扬河以北,新通扬河以南通榆路以西)、I区域(通榆路以东,日月路以南,迎宾路以西,老通扬河、黄海路以北);J区域(连申线以东,黄河路路以南,通榆路以西,新通扬河以北);建成区区域。
2.2 工程规模:海安市B、H、J、E、F、G、C、D、I区域内市政道路的雨、污水管网(建成区主支管网),B区域面积约2.5平方千米、H区域面积约3.6平方千米、J区域面积约5.2平方千米,E区域面积约4.81平方千米,F区域面积约5.32平方千米,G区域面积约5.57平方千米,C区域面积约2平方千米,D区域面积约2.13平方千米,I区域面积约2.51平方千米,暂估管网长度约400公里。 B、H、J、E、F、G、C、D、I区域内市政道路的雨、污水管网(建成区主支管网)具体规模详见附件。总投资约9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上述范围内的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雨污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新建雨污水管网、现状道路拆除与修复、现状绿化拆除与修复及配套设施改造等全部相关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具体以甲方交办的工程及实施内容为准。
2.4 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40万元,本工程招标控制费率为 1.55%。
2.6 标段划分: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自2019年03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0年03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必须具有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海安地区范围内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含本项目),但必须满足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要求;且不得在其他省市有在监工程,且不得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董事长或公司技术负责人等部门以上负责人。
3.10其它要求:(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2)授权委托书;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总监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至投标时间截止不得超过 60 周岁;(3)投标人承诺书。(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3.11监理项目部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项目部人员应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 (2017)第35号)等文件要求,除总监外,其他监理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资格证书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且必须与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人员一致。具体要求:
1、总监: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中标后,总监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除身体状况不允许外),否则建设方有权中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且上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分中心并列入黑名单,6个月内不得参加本单位任意监理项目的投标 。
2、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需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中标后,总监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除突发) 身体状况不允许外),否则 委托人有权中止合同 ,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且上报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分中心并列入黑名单,6个月内不得参加本单位任意监理项目的投标 。
3、监理员:5名,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在施工不同阶段,应及时更换相应专业的监理员到施工现场。
说明:上述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监理证书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总监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上的监理人员占所有监理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80%。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或更换有关监理人员。在施工不同阶段,及时更换相应专业的监理员到施工现场。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除监理员可根据不同施工阶段调换相应专业的监理员外),每更换一人,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2000元/人的违约金。
二、驻现场具体时间要求:
1、总监:除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日常监理工作,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80%时间驻现场管理,并参与考勤。
2、专监及监理员:根据施工进度安排监理人员常驻现场,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90%驻现场管理,并参与考勤。若现场在施工,监理人员必须保证到位。
3、总监专监不得同天缺岗;
4、项目开工后,现场监理人员须在考勤时段内(上午 7:00-7:30 签到,下午 6:00-7:00 签退)考勤,只有签到(或只有签退)均视为缺勤。委托人对施工现场考勤时间段另有安排的,从其安排。每月底报送下月现场人员值班安排表。
5、监理人员请假一天以上(不含一天)需书面申请,报委托人项目现场负责人审批;一天以内可以口头或电话请假。如因伤病需请假,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材料。
6、备案要求: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监理单位派驻现场人员必须为备案人员,并按要求参加考勤。监理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备案人员不到位视为严重违约,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追究监理单位违约责任。
三、对缺勤的违约处理;
1、对人员出勤率进行核查;
2、按海行审发〔2020〕13号, 总监理工程师每缺勤一天扣500 元,其他管理人员每缺勤一天扣200元;
3、总监必须参加节点验收及现场检查,总监不在场的每次扣500元,其他监理人员每次扣200元。(值班表休息时间及已请假得到批准情形除外);
4、总监连续7天未驻现场管理,委托人将要求监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限期到位;如监理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的,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叁万元人民币,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监理费。
5、其他监理人员连续5天(或累计30天)未能驻现场管理,委托人将要求监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限期到位;如监理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的,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每人壹万元人民币,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4.1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1年 03 月 10 日到2021年 03 月 23 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3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8. 其他事项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2.8 万元整;
(2)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46号 地 址: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海审窗口
联系人:刘文秋 联系人:丁朋惠 钱琤
电 话:051****8175、158****8360 电 话:051****9577(中心窗口)、81813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