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机接口智慧健康示范中心设备采购
补遗通知
各潜在 响应 人:
现针对 “ 脑机接口智慧健康示范中心设备采购 ” 有关事宜补遗通知如下:
询比文件中 第一章询比公告 “ 3.1.1 本次询比要求响应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响应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修改为“ 3.1.1 本次询比要求响应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响应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 或 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 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 。 ”
询比 文件中 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 1. 资质条件( 1 )响应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修改为“ 1. 资质条件( 1 )响应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 或 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 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 。 ”
询比文件中第 三 章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 2.1.1 形式评审标准 - 响应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一致 ”修改为“ 2.1.1 形式评审标准 - 响应人名称 - 与 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及资质证书一致 ”
询比文件中第 六 章响应文件格式 中 “ ( 1 ) 有效的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