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新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房屋招租公告

交易公告 扬州新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房屋招租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扬州市市本级相关单位发布交易公告「扬州新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房屋招租公告」;预算金额为 90900.0;报名截止为 2019-09-06。

所属地区 扬州市市本级
交易类别 国有产权
公告类型 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报名截止
预算金额 90900.0
投标保证金 10000.0
项目地点 扬州市京华城路怡景苑西侧
官方原文 /jyxx/cqjy/crzgg/zzgg/art/2024/art_dcab44d8d78248df9b7c170eaa2243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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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扬州新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房屋招租公告」的报名截止为 2019-09-06,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90900.0。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17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挂牌日期
2019-08-26
报名截止时间
2019-09-06
租赁期限
3年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元)
90900.0
挂牌价格(元)
90900.0
投标保证金(元)
10000.0
租金标准
年租金9.09万元/年(含物业管理费)
资质要求
受让资质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意向承租人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诚实守信;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负责;4、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从事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5、租赁期间,出租方以现有房屋状况交付,不负责租赁房屋以及相关水电等设备的维修,承租人应做好相关维护工作,如因屋面和墙壁体等原因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6、租赁期届满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15日内无条件归还房屋,固定装潢部分应完整无条件交还出租方,逾期不还,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若因拆除附属装饰物造成房屋毁损,承租人需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7、承租人的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方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8、租金一年结算二次,先付后使用,承租方在每半年交纳租金,水电费由产权方提供水电卡,租赁方自行交纳;9、意向承租人一旦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确定为承租人后一周内,缴纳履约保证金1万元(可以抵减租金、合同保证金)。若中标单位不能在一周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则取消其中标资格,由中标排名第二的单位中标,依次类推;10、按照产权方的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得提出异议。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人的承租资格,没收其保证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11、该房屋不得从事餐饮业(不含茶餐、小吃部)、网吧、旅馆、游戏室、烟花爆竹、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经营。
受让限制条件
不分开出租;不得从事餐饮业(不含茶餐、小吃部)、网吧、旅馆、游戏室、烟花爆竹、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经营
联系信息
转让事项说明
意向承租人采用(田13852720495)预约方式勘察现场;报名时应提交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联系地址电话、房屋租赁报名表、承诺书及保证金缴纳凭证。
基础信息 6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扬州新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房屋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
GFZZ2019-46
标的类型
房产
资产类别
商铺
标的面积
83.0㎡
项目地点
扬州市京华城路怡景苑西侧
其他 1 项 · 点击展开
租赁面积
83.0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公告原文

扬州新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房屋招租公告

发布单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租单位

 扬州新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房屋位置

 扬州市京华城路怡景苑西侧

基本情况

该商铺是京华城顽乐城门面商铺,面积为10036.00,铺40家,目前已经出租37

租赁期

3

项目编号

GFZZ2019-46

租金参考价

83单价3//㎡(不分开出租,年租金9.09万元/。以上报价含物业管理费。

报名起止日期

 2019826日至201996

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意向承租人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诚实守信;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4、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从事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5、租赁期间,出租方以现有房屋状况交付,不负责租赁房屋以及相关水电等设备的维修,承租人应做好相关维护工作,如因屋面和墙壁体等原因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届满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15日内无条件归还房屋,固定装潢部分应完整无条件交还出租方,逾期不还,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若因拆除附属装饰物造成房屋毁损,承租人需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承租人的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方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

8、租金一年结算二次,先付后使用,承租方在每半年交纳租金,水电费由产权方提供水电卡,租赁方自行交纳;

9、意向承租人一旦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确定为承租人后一周内,缴纳履约保证金1万元(可以抵减租金、合同保证金)。若中标单位不能在一周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则取消其中标资格,由中标排名第二的单位中标,依次类推;

10、按照产权方的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得提出异议。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人的承租资格,没收其保证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11、该房屋不得从事餐饮业(不含茶餐、小吃部)、网吧、旅馆、游戏室、烟花爆竹、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经营;

12、意向承租人采用(田138****0495)预约方式勘察现场,如有需要,集中答疑。

意向承租人

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法人单位报名应提交: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和单位授权委托书、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2、自然人报名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3、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

4、填写《承诺书》。

5、缴纳保证金的凭证。(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项目编号,采用电汇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及其它方式。户名:扬州市财政局,帐户: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

保证金

1、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的保证金每处10000元。  

2、意向承租人应遵守扬州市公房招租相关政策法规,若有违背,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交经侦支队处理。

联系地址

扬州市文昌东路91号楼1403

联系人、电话

051****7112   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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