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新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房屋招租公告
发布单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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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单位 |
扬州新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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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位置 |
扬州市京华城路怡景苑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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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该商铺是京华城顽乐城门面商铺,面积为10036.00㎡,铺40家,目前已经出租37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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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 |
3年 |
项目编号 |
GFZZ201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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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参考价 |
83㎡单价3元/天/㎡(不分开出租,年租金9.09万元/年)。以上报价含物业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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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止日期 |
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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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意向承租人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诚实守信;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4、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从事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5、租赁期间,出租方以现有房屋状况交付,不负责租赁房屋以及相关水电等设备的维修,承租人应做好相关维护工作,如因屋面和墙壁体等原因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届满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15日内无条件归还房屋,固定装潢部分应完整无条件交还出租方,逾期不还,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若因拆除附属装饰物造成房屋毁损,承租人需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承租人的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方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 8、租金一年结算二次,先付后使用,承租方在每半年交纳租金,水电费由产权方提供水电卡,租赁方自行交纳; 9、意向承租人一旦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确定为承租人后一周内,缴纳履约保证金1万元(可以抵减租金、合同保证金)。若中标单位不能在一周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则取消其中标资格,由中标排名第二的单位中标,依次类推; 10、按照产权方的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得提出异议。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人的承租资格,没收其保证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11、该房屋不得从事餐饮业(不含茶餐、小吃部)、网吧、旅馆、游戏室、烟花爆竹、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经营; 12、意向承租人采用(田138****0495)预约方式勘察现场,如有需要,集中答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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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 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
1、法人单位报名应提交: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和单位授权委托书、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2、自然人报名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3、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 4、填写《承诺书》。 5、缴纳保证金的凭证。(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项目编号,采用电汇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及其它方式。户名:扬州市财政局,帐户: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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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
1、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的保证金每处10000元。 2、意向承租人应遵守扬州市公房招租相关政策法规,若有违背,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交经侦支队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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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1号楼14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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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051****7112 张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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