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招租公告

交易公告 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招租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扬州市市本级相关单位发布交易公告「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招租公告」;报名截止为 2019-11-29。

所属地区 扬州市市本级
交易类别 国有产权
公告类型 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报名截止
投标保证金 10000
项目地点 运河西路588号壹位广场141#一层、142#一层、143#一层
官方原文 /jyxx/cqjy/crzgg/zzgg/art/2024/art_9c74d6a6879f44709d2270909059eb59.html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15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挂牌日期
2019-11-18
报名截止时间
2019-11-29
租赁期限
3年
商务条款
投标保证金(元)
10000
租金标准
房屋1:154200元/年(第二年起逐年递增4%);房屋2:83500元/年(第二年起逐年递增3%)
资质要求
受让资质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承租方须遵守办公、教育培训业态定位要求。
受让限制条件
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租赁期间不负责水电等设备维修;租金半年结算一次,先付后租。
联系信息
转让事项说明
商铺在租赁期间可享受每年1个月的培育期和3个月装修期等优惠政策。
基础信息 7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
GFZZ2019-68
标的类型
房产
资产类别
商铺
标的用途
办公、教育培训
标的面积
301.8平方米
项目地点
运河西路588号壹位广场141#一层、142#一层、143#一层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公告原文

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招租公告

发布单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租单位

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位置

运河西路588号壹位广场141#一层、142#一层、143#一层、154#1-3层。

基本情况

房屋1141#142#143#一层商铺建筑面积301.8平方米,租金15.42万元/年;

房屋2154#1-3层商铺建筑面积为254.25平方米,租金8.35万元/年。

租赁期

3

项目编号

GFZZ2019-68

租金参考价

见上

报名起止日期

20191118日至20191129

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意向承租人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诚实守信;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成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4、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从事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5、租赁期间,出租方以现有房屋状况交付,不负责租赁房屋以及相关水电等设备的维修,承租人应做好相关维护工作,如因屋面和墙壁体等原因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届满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10日内无条件归还房屋,固定装潢部分应完整无条件交还出租方,逾期不还,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若因拆除附属装饰物造成房屋毁损,承租人需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承租人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方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

8、租金半年结算一次,先付后租,承租方在交费期前一个月预交给出租方。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自付;

9意向承租人一旦报名,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确定为承租人后,按照出租方的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得提出异议。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人的承租资格,没收其保证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10、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房屋进行转租。

11、该商铺业态定位为办公、教育培训,承租方须遵守定位要求,不得从事其它经营。

12141#一层、142#一层、143#一层自第二年起租金逐年递增4 %154#1-3层自第二年租赁年度起逐年递增3%;同时商铺在租赁期间可享受每年1个月的培育期和3个月装修期等优惠政策。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

应提交材料

1、法人单位报名应提交: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和单位授权委托书、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2、自然人报名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3、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

4、填写《承诺书》。

5、缴纳保证金的凭证。(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项目编号,采用电汇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及其它方式。户名:扬州市财政局,帐户: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

保证金

1、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的保证金每处10000元。  

2、意向承租人应遵守扬州市公房招租相关政策法规,若有违背,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交经侦支队处理。 

联系地址

扬州市文昌东路91号楼1403

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051****7112   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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