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堂镇中心区停车楼项目 |
|---|---|
| 标段(包)名称 | 中堂镇中心区停车楼项目 |
|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24419003519028823-20260824-014217-3 |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公告内容
中堂镇中心区停车楼项目
(招标编号:SXAZTA12601398)
各投标人:
现对2026年8月26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对外发布招标公告的《中堂镇中心区停车楼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一、修改内容:第三章 入围筛选办法 2.2筛选因素
原文:
2.2筛选因素
筛选因素: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价格、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委派团队综合能力、过往业绩是否使用过建筑信息模型(BIM)等科技创新和绿色节能技术应用、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行业主管部门信用评价及履约评价结果、行贿人主体库等作为筛选因素。
其中:
(1)企业实力包括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方面。
(2)企业信誉包括获得各种荣誉、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同时应重点关注近几年的不良信息,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各种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建设单位对其作出的不良行为记录、履约评价不合格记录以及其他失信记录。
(3)拟派团队履约能力与履约水平考核方式,可以考察团队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的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等有关方面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奖项。
(4)过往业绩是否使用过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模块化建筑(MiC)技术、智能建造、智能监测等科技创新和绿色节能技术应用,鼓励将建筑业科技创新和更高标准的绿色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应用在项目中。
(5)在同等条件下,可综合择优考虑参与政府公益项目、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行业主管部门履约评价结果等情况。
(6)其它因素:服务便利性、行贿人主体库等其他情况。
备注:(1)以上选项由招标人结合项目实际需求进行编辑。(2)筛选小组入围筛选时应该着重考虑以上因素(筛选委员在投票时优先进行“比优”,无法比优情况下可进行“比劣”)。
修改为:
2.2筛选因素
筛选因素: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价格、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委派团队综合能力、过往业绩是否使用过建筑信息模型(BIM)等科技创新和绿色节能技术应用、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行业主管部门信用评价及履约评价结果、行贿人主体库等作为筛选因素。
其中:
(1)企业实力包括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财务状况等方面。
(2)企业信誉包括获得各种荣誉、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同时应重点关注近几年的不良信息,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各种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建设单位对其作出的不良行为记录、履约评价不合格记录以及其他失信记录。
(3)拟派团队履约能力与履约水平考核方式,可以考察团队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的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等有关方面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奖项。
(4)过往业绩是否使用过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模块化建筑(MiC)技术、智能建造、智能监测等科技创新和绿色节能技术应用,鼓励将建筑业科技创新和更高标准的绿色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应用在项目中。
(5)在同等条件下,可综合择优考虑参与政府公益项目、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行业主管部门履约评价结果等情况。
(6)其它因素:服务便利性、行贿人主体库等其他情况。
备注:(1)以上选项由招标人结合项目实际需求进行编辑。(2)筛选小组入围筛选时应该着重考虑以上因素(筛选委员在投票时优先进行“比优”,无法比优情况下可进行“比劣”)。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等相关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之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自行下载本补充通知及有关资料,否则将视为已清楚并认同本补充通知内容。
相关附件
- 补充通知(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