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冈体育公园小卖部4年租赁使用权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 蜀冈体育公园小卖部4年租赁使用权交易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扬州市市本级相关单位发布交易公告「蜀冈体育公园小卖部4年租赁使用权交易公告」;预算金额为 6000.0;报名截止为 2023-04-27 11:30。

所属地区 扬州市市本级
交易类别 国有产权
公告类型 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报名截止
竞价时间
预算金额 6000.0
投标保证金 10000.0
项目地点 蜀冈体育公园大门西侧、健身跑道东侧
官方原文 /jyxx/cqjy/crzgg/zzgg/art/2024/art_b2a3ba71334543689750c131f6b75c47.html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蜀冈体育公园小卖部4年租赁使用权交易公告」的报名截止为 2023-04-27 11:3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6000.0。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2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使用年限
4年
挂牌日期
2023-04-17 08:00
挂牌期间(天)
10
报名截止时间
2023-04-27 11:30
竞价时间
2023-04-20 10:00
租赁期限
4年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元)
6000.0
挂牌价格(元)
6000.0
投标保证金(元)
10000.0
租金标准
0.6万元/年(租金每两年递增10%)
资质要求
受让资质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意向承租人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诚实守信;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
受让限制条件
1、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2、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从事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3、租赁期间,出租方以现有房屋状况交付,不负责租赁房屋以及相关水电等设备的维修;4、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15日内无条件归还房屋;5、承租人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方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6、租金一年结算一次,先付后租,承租方在每年的前一个月预交给出租方;7、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自付。
联系信息
转让事项说明
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10%;请意向承租人务必实地查勘、了解房屋状况,以免造成损失。
基础信息 7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蜀冈体育公园小卖部4年租赁使用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HJFCQGF2023040002
标的类型
房产
资产类别
小卖部
标的用途
小卖部
标的面积
16.0㎡
项目地点
蜀冈体育公园大门西侧、健身跑道东侧
其他 2 项 · 点击展开
交易方式
网上电子竞价
租赁面积
16.0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HJFCQGF2023040002

公告原文

 

蜀冈体育公园小卖部4年租赁使用权交易公告

 

发布单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

招租单位

扬州锦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

HJFCQGF2023040002001    蜀冈体育公园小卖部4年租赁使用权

标的位置

蜀冈体育公园

面积

16.0

基本情况

大门西侧、健身跑道东侧;经营范围:小卖部,租金每两年递增10%;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10%;请意向承租人勿必实地查勘、了解房屋状况,以免造成损失。

租赁期

4 年

项目编号

HJFCQGF2023040002

挂牌参考价

0.6 万元/年

报名起止日期

2023年04月17日08时00分  至  2023年04月27日11时30分

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意向承租人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诚实守信;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成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4、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从事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5、租赁期间,出租方以现有房屋状况交付,不负责租赁房屋以及相关水电等设备的维修,承租人应做好相关维护工作,如因屋面和墙壁体等原因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届满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15日内无条件归还房屋,固定装潢部分应完整无条件交还出租方,逾期不还,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若因拆除附属装饰物造成房屋毁损,承租人需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承租人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方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

8、租金一年结算一次,先付后租,承租方在每年的前一个月预交给出租方。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自付;

9、意向承租人一旦报名,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确定为承租人后,按照出租方的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得提出异议。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人的承租资格,没收其保证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10看房、咨询电话:151****6060 郭先生

意向承租人报名即视为承诺以下内容

1)我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的内容是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的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2)我承诺承租期间按照房屋使用要求诚信、合法经营,按合同要求按时交纳房租,不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或分租。

3)我承诺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15日内无条件归还房屋,固定装潢部分应完整无条件交还招租方,不要求任何的补偿费用。

4)我承诺一旦报名,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遵守扬州市公房招租相关政策法规。

5)我承诺15日内与招租方签定《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未签,招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
应提交材料

请各意向承租人登陆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请参照操作手册完善相关信息,注册后网上报名(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cqjy2/202005/fcf57a1079564408be6ba83d04a2d23b.shtml),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法人单位请以法人单位名称注册响应方,报名应提交:单位登记证明、单位法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2、自然人报名请以本人姓名注册自然人,报名应提交:身份证、联系地址、电话。

3、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时请务必使用注册账号时所使用的银行卡缴纳,并请备注保证金缴纳码。采用转账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及其它方式。户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帐户:10157401040099997,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区支行。(保证金查询电话:051482882901

4、经公开征集,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取网上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由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不低于租金参考价协商签约,协议成交。

5竞价时间:2023420日上午10时(公示时间大于10个工作日),届时请各报名人自行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参与网上竞价,因个人原因错过竞价时间,中心概不承担责任。

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51482087167

保证金

1、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的保证金每处 10000.0元。
2、意向承租人应遵守扬州市公房招租相关政策法规,若有违背,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交经侦支队处理。

联系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百祥路35号邗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产权科

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051****2975    孙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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