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文化旅游停车场北段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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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参考分类:正式交易公告 盘山县文化旅游停车场北段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关键信息
关键信息已就绪
投标截止
预算金额97.42 万元

快速结论:盘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盘山县文化旅游停车场北段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预算金额为 97.42 万元;投标截止为 2026-09-08 09:30。

所属地区 盘锦市·盘山县
交易类别 政府采购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参考分类 正式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报名截止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97.42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 盘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评标办法 竞争性磋商(客观度 50/100)
本页由环众标讯 (bidxun.com) 于 2026-08-24 自「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集,AI 整理出 34 项关键信息;以官方原文为准。
常见问答 5 条(与上表同一份数据)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盘山县文化旅游停车场北段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投标截止为 2026-09-08 09:3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97.42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盘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为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可以。该文书为「正式交易公告」,可按公告要求参与投标。

采购人与报价水位 · 本站历史数据
采购人
近 36 个月发标 579 个,前 3 家中标方占 6.8%,分散,新供应商有机会
报多少
本市该预算档历史中标价中位为预算的 96.7%(样本 4,351)
多久出结果
同一项目已于 2026-09-09 发布中标结果公告,距本公告 16 天。
下一条
「盘锦市政府采购」有新公告时微信 / 站内信提醒您,免费。
登录后:采购人的中标方集中度与中标价水位、同档预算的历史中标价分位、招标到结果的历时 微信登录查看 →

评标方式分析

整理自公告原文
评标方法
竞争性磋商
客观度评分
50 / 100
分类
价格-技术均衡
价格与专家评分共同决定
含专家主观评分:
原文摘录: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8日 09时30分

关键信息速览

15 项 · 登录后可见
项目编号标段编号采购方式最高限价工期质量标准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招标人电话招标人地址代理机构电话付款方式信用等级要求是否接受联合体中小企业政策
以上 15 项已从原文逐项整理为表(截止时间、预算、资格要求等),每项可回看出处。微信扫码登录后查看,不需要手机号,登录后自动回到本页。

项目生命周期

JH26-211122-00300
2026-08-24
盘山县文化旅游停车场北段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公告

公告原文

项目概况

盘山县文化旅游停车场北段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122-00300
项目名称:盘山县文化旅游停车场北段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74158.23
最高限价(元):974158.23
采购需求:查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盘山县文化旅游停车场北段改造工程

2.合同履约期限: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10月10日。共计31天(最终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3.质量标准:合格

4.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验收标准及方法: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6.付款方式:完成结算审核后支付工程款。

二、施工要求

1、承包方施工应严格执行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和发包方有关安全施工规定,禁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2、承包方独立施工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3、承包方保证与施工相关的设备和物质的安全;

4、承包方遵守《职业健康、环境管理办法》;

5、承包方要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6、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一旦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已有的成品发生损坏,由承包人负责全额赔偿。

7、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严禁扰民,垃圾堆放及运输必须遵守当地的相关规定,一旦因施工引起扰民、文明施工不达标造成罚款等,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10月10日。共计31天(最终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资质: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24日14时30分至2026年08月3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响应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三)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府前大街40号楼
联系方式:042****2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新县城府前大街
联系方式:042****0305
邮箱地址:l***@163.com
开户行: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盘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2001000013029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42****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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